上福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腦及週邊設備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128
地址台中市梧棲區自強路50號
英文地址50. Tzu-Chiang Rd.,  Wu-Chi Town, Taichung City,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上福全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6625344
官網www.gpi.com.tw
電子郵件信箱gpico@ms7.hinet.net
傳真機號碼04-26396204
簽證會計師2涂清淵
簽證會計師1黃宇廷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過戶電話02-2389-2999
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275,887,4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3-06-16
成立日期1978-07-12
總機電話04-26393103
代理發言人黃育華
發言人職稱執行副總
發言人黃懷德
總經理王瑞麒
董事長王瑞宏

上福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46,883,216

本期淨利(淨損)(元):433,232,304

可分配盈餘(元):955,814,75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36,842,90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之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目前及未來擴展營運規劃、資金需求等情形,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報股東會決議。股東紅利總額為可分配盈餘百分之十(含)以上,股東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惟可分配盈餘不足每股0.5元時,得不予分配。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18,971,850

備註:無

上福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1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5,665,930

本期淨利(淨損)(元):678,609,048

可分配盈餘(元):727,578,44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46,883,21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80,695,22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之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目前及未來擴展營運規劃、資金需求等情形,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報股東會決議。股東紅利總額為可分配盈餘百分之十(含)以上,股東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惟可分配盈餘不足每股0.5元時,得不予分配。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上福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5

股東會日期:111-06-1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1,816,270

本期淨利(淨損)(元):336,589,191

可分配盈餘(元):245,325,66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5,665,93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2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55,177,48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之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目前及未來擴展營運規劃、資金需求等情形,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報股東會決議。股東紅利總額為可分配盈餘百分之十(含)以上,股東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惟可分配盈餘不足每股0.5元時,得不予分配。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