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科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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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電子零組件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492 |
地址 | 台北市松智路1號24樓 |
英文地址 | 566-1,Kao-shi Road Yang-Mei,Tao-Yuan,32642,Taiwan,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華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9004316 |
官網 | www.passivecomponent.com |
電子郵件信箱 | gracehuang@passivecomponent.com |
傳真機號碼 | (03)475-3981 |
簽證會計師2 | 洪國田 |
簽證會計師1 | 施錦川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內湖區行善路398號8樓 |
過戶電話 | (02)2790-5885 |
特別股 | 0 |
股票過戶機構 | 華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辦事處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4,858,042,99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1-09-17 |
成立日期 | 1970-07-29 |
總機電話 | (03)475-8711 |
代理發言人 | 葉澤光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 | 李定珠 |
總經理 | 顧立荊 |
董事長 | 焦佑衡 |
華新科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25
股東會日期:113-06-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7,061,638,552
本期淨利(淨損)(元):1,984,596,147
可分配盈餘(元):29,119,054,57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8,074,575,33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1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44,479,24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會計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會計年度決算有當期盈餘時,除依法備繳所得稅及彌補歷年虧損外,應先提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並得視公司營業需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並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盈餘之分派除依本公司章程第三十一條之規定辦理外,當年度分派之股東股利中以股票股利發放之比例不超過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其餘以現金股利方式發放之;惟公司取得足夠資金支應該年度資金需求時,上述發放現金比例得酌予提高至百分之一百。前項所列,公司得依當年度實際營運情況並考量次一年度之資本預算規劃,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及發放方式。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華新科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5-04
股東會日期:112-06-2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6,646,780,014
本期淨利(淨損)(元):1,650,587,070
可分配盈餘(元):28,227,568,87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7,061,638,55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4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165,930,31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會計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會計年度決算有當期盈餘時,除依法備繳所得稅及彌補歷年虧損外,應先提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並得視公司營業需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並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盈餘之分派除依本公司章程第三十一條之規定辦理外,當年度分派之股東股利中以股票股利發放之比例不超過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其餘以現金股利方式發放之;惟公司取得足夠資金支應該年度資金需求時,上述發放現金比例得酌予提高至百分之一百。前項所列,公司得依當年度實際營運情況並考量次一年度之資本預算規劃,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及發放方式。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
華新科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5-03
股東會日期:111-06-1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1,650,658,763
本期淨利(淨損)(元):7,931,940,536
可分配盈餘(元):28,832,899,36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6,646,780,01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186,119,34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會計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會計年度決算有當期盈餘時,除依法備繳所得稅及彌補歷年虧損外,應先提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並得視公司營業需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並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盈餘之分派除依本公司章程第三十一條之規定辦理外,當年度分派之股東股利中以股票股利發放之比例不超過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其餘以現金股利方式發放之;惟公司取得足夠資金支應該年度資金需求時,上述發放現金比例得酌予提高至百分之一百。前項所列,公司得依當年度實際營運情況並考量次一年度之資本預算規劃,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及發放方式。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