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揚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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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建材營造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505 |
地址 | 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555號18樓 |
英文地址 | 18F, No.555, Section 4,Zhongxiao East Road , TaipeiTAIPEI CITY |
登記公司、店家 |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1603817 |
官網 | www.kycc.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N |
傳真機號碼 | 25182987 |
簽證會計師2 | 王方瑜 |
簽證會計師1 | 蕭春鴛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
過戶電話 | (02)2371-1658 |
股票過戶機構 | 福邦證券(股)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3,800,000,0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1979-11-14 |
成立日期 | 1972-06-02 |
總機電話 | 25000808 |
代理發言人 | 鄭雲梯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處協理 |
發言人 | 王正怡 |
總經理 | 彭邵齡 |
董事長 | 林子寬 |
國揚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可分配盈餘(元):4,448,737,675
本期淨利(淨損)(元):304,197,89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041,104,319
股東會日期: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3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九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並得酌予保留部分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辦理,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屬於穩定成熟期,惟為發展及轉型之需要,股利政策應考量財務結構、盈餘及長期營運規劃等因素,其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之比例應視營運資金需求情形逐年訂定,惟現金股利應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但實收資本額已達新台幣一百億元時,現金股利應不低於百分之五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2,000,0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0000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296,737,675
備註:無
國揚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801,769,451
本期淨利(淨損)(元):485,927,951
可分配盈餘(元):4,041,104,31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041,104,31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九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並得酌予保留部分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辦理,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屬於穩定成熟期,惟為發展及轉型之需要,股利政策應考量財務結構、盈餘及長期營運規劃等因素,其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之比例應視營運資金需求情形逐年訂定,惟現金股利應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但實收資本額已達新台幣一百億元時,現金股利應不低於百分之五十。
備註:無
國揚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第4季
股利所屬期間:110/10/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3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740,021,212
本期淨利(淨損)(元):137,604,640
可分配盈餘(元):3,801,769,45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801,769,45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九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並得酌予保留部分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辦理,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得依公司法規定於每季終了後進行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分派盈餘時,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本項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應經董事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應經股東會決議辦理。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屬於穩定成熟期,惟為發展及轉型之需要,股利政策應考量財務結構、盈餘及長期營運規劃等因素,其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之比例應視營運資金需求情形逐年訂定,惟現金股利應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但實收資本額已達新台幣一百億元時,現金股利應不低於百分之五十。
備註:無
太子(2511)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1段398號8樓
中工(2515)
北市松山區東興路12號6樓
新建(2516)
臺北市八德路四段760號15-16樓
冠德(2520)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131號2樓
京城(2524)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150號16樓
宏璟(2527)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420號10樓
皇普(2528)
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747號6樓
華建(2530)
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五段460號16樓
宏盛(2534)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9樓之5
達欣工(2535)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2號9樓
宏普(2536)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71號21樓
聯上發(2537)
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68號36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