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至陞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子零組件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679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1巷36號
英文地址NO.36, LN. 11, HUACHENG RD., XINZHUANG DIST.,NEW TAIPEI CITY 24252,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新至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36011776
官網www.nishoku.com.tw
電子郵件信箱service@nishoku.com.tw
簽證會計師2黃泳華
傳真機號碼(02)2998-3580
簽證會計師1陳振乾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6636-5566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 號5 樓
特別股0
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630,482,29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1-10-05
成立日期1980-06-27
總機電話(02)2998-3578
代理發言人林子瑄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蔡建勝
總經理蔡建勝
董事長陳標福

新至陞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4-26

股東會日期: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超過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發給之對象得包括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及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惟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全數提撥分派計算之股東股息紅利,每股低於0.5 元時,得全數保留不予分派。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三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72,801,718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7.00000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75,671,885

可分配盈餘(元):2,116,953,488

本期淨利(淨損)(元):487,097,45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92,603,742

備註:無

新至陞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4-2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03,820,136

本期淨利(淨損)(元):709,643,171

可分配盈餘(元):2,322,846,032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超過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發給之對象得包括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及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惟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全數提撥分派計算之股東股息紅利,每股低於0.5元時,得全數保留不予分派。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三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30,242,29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92,603,742

備註:無

新至陞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4-2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25,031,414

本期淨利(淨損)(元):606,688,596

可分配盈餘(元):2,136,568,08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03,820,13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8.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64,086,06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超過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發給之對象得包括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及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惟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全數提撥分派計算之股東股息紅利,每股低於0.5 元時,得全數保留不予分派。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三十。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