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陸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建材營造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703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五號
英文地址No 95, Dun-Hua South Road, Sec. 2Taipei,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欣陸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993629
官網http://www.continental-holdings.com
電子郵件信箱ir@continental-holdings.com
傳真機號碼02-37012999
簽證會計師2張淑瑩
簽證會計師1陳宗哲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過戶電話02-25048125
股票過戶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8,232,159,8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0-04-08
成立日期2010-04-08
總機電話02-37012000
代理發言人劉嘉珆
發言人職稱協理
發言人林宗錕
總經理張方欣
董事長殷琪

欣陸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090,142,432

本期淨利(淨損)(元):1,716,735,802

可分配盈餘(元):6,617,553,49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382,729,52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34,823,97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採平衡、穩健之股利政策,於每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時,應先完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及依證券交易法第41條及相關法定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額加計期初累計未分配盈餘後為可供分配盈餘,並就可供分配盈餘提出盈餘分配議案,惟期初無累積虧損時,以每年度決算稅後淨利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分配股東股利。 前項盈餘分配案之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不得低於股東股利總數之百分之三十。第一項盈餘分配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由董事會擬具,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得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如無虧損,得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法定盈餘公積及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現金,並報告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欣陸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509,700,726

本期淨利(淨損)(元):2,888,392,073

可分配盈餘(元):7,148,182,38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090,142,43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058,039,95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採平衡、穩健之股利政策,於每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時,應先完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及依證券交易法第41條及相關法定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額加計期初累計未分配盈餘後為可供分配盈餘,並就可供分配盈餘提出盈餘分配議案,惟期初無累積虧損時,以每年度決算稅後淨利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分配股東股利。 前項盈餘分配案之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不得低於股東股利總數之百分之三十。第一項盈餘分配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由董事會擬具,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得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如無虧損,得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法定盈餘公積及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現金,並報告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欣陸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268,853,909

本期淨利(淨損)(元):1,826,297,964

可分配盈餘(元):5,892,703,57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509,700,72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68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83,002,84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採平衡、穩健之股利政策,於每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時,應先完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及依證券交易法第41條及相關法定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額加計期初累計未分配盈餘後為可供分配盈餘,並就可供分配盈餘提出盈餘分配議案,惟期初無累積虧損時,以每年度決算稅後淨利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分配股東股利。 前項盈餘分配案之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不得低於股東股利總數之百分之三十。第一項盈餘分配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由董事會擬具,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得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如無虧損,得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法定盈餘公積及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現金,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