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其他電子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495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102號8樓
英文地址8F, No.102, Sec. 3, Jhongshan Rd.,Jhonghe Dist., New Taipei City,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4166074
官網www.infortrend.com
電子郵件信箱investor@infortrend.com
傳真機號碼2226-8456
簽證會計師2吳趙仁
簽證會計師1連淑凌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2586-5859
過戶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2,735,515,38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2-03-25
成立日期1993-01-19
總機電話2226-0126
代理發言人劉淑華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特助
發言人陳慶東
總經理羅仕東
董事長羅仕東

普安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7

股東會日期:113-06-1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1,875,897

本期淨利(淨損)(元):241,445,730

可分配盈餘(元):267,611,36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6,125,28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7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91,486,077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一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至少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零點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第一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的對象,得包括子公司員工。第廿一條之一: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或依法令規定提列(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第廿二條:本公司將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股東紅利之分派將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發放,其中現金股利所佔比率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十。

備註:

普安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9

股東會日期:112-06-1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0,071,613

本期淨利(淨損)(元):214,002,572

可分配盈餘(元):216,006,82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1,875,89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64,130,923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一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至少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零點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第一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的對象,得包括子公司員工。第廿一條之一: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或依法令規定提列(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第廿二條:本公司將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股東紅利之分派將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發放,其中現金股利所佔比率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

普安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0

股東會日期:111-06-1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146,028,076

可分配盈餘(元):129,492,22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0,071,61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9,420,61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一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至少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零點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第一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的對象,得包括子公司員工。第廿一條之一: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或依法令規定提列(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第廿二條:本公司將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股東紅利之分派將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發放,其中現金股利所佔比率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十。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