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開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其他電子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018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602號3樓
英文地址3F., No. 602, Mingshui Rd., Zhongshan Dist.,Taipei City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96924451
私募股數13982831
官網www.lmgte.com.tw
電子郵件信箱lm@lmgte.com.tw
簽證會計師2黃致富
傳真機號碼(02)8501-5159
簽證會計師1張進德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冠恆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2747-8266
過戶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樓
總機電話(02)8501-5778
股票過戶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實收資本額781,471,32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2-08-26
成立日期1996-01-05
代理發言人林欣怡
發言人職稱總管理處副理
發言人陳韋凌
總經理
董事長許鑒隆

同開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八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經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再有餘額,則應先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視公司狀況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0000元 。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56,054,466

可分配盈餘(元):-441,271,575

本期淨利(淨損)(元):-113,887,20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18,565,175

股東會日期:113-06-06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27

備註:無

同開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5-25

股東會日期:112-06-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05,260,645

本期淨利(淨損)(元):-213,654,661

可分配盈餘(元):-718,565,17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18,565,17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八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經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再有餘額,則應先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視公司狀況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0000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

同開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30

股東會日期:111-06-0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00,176,299

本期淨利(淨損)(元):-305,978,350

可分配盈餘(元):-505,260,64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05,260,64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 第三十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八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經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再有餘額,則應先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視公司狀況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行之。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