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吉台灣股票資訊
| 發行股市 | 上市 |
|---|---|
| 股票分類 | 其他電子業 |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 股票代碼 | 2459 |
| 地址 | 臺北市內湖路1段120巷8號 |
| 英文地址 | No. 8, Lane 120, Sec. 1, Neihu Rd., Taipei, Taiwan, R.O.C.TAIPEI.TAIWAN.R.O.C. |
| 登記公司、店家 | 敦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統一編號 | 20863763 |
| 官網 | www.audix.com |
| 電子郵件信箱 | audixhqa@audix.com |
| 傳真機號碼 | 26597115 |
| 簽證會計師2 | 余倩如 |
| 簽證會計師1 | 王瑄瑄 |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過戶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 |
| 過戶電話 | 02-33930898 |
| 股票過戶機構 | 兆豐證券股務代理部 |
| 特別股 | 0 |
| 私募股數 | 0 |
| 實收資本額 | 1,055,956,150 |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 上市日期 | 2001-09-17 |
| 成立日期 | 1980-08-07 |
| 總機電話 | 02-87976688 |
| 代理發言人 | 蘇文揚 |
| 發言人職稱 | 執行副總 |
| 發言人 | 陳良德 |
| 總經理 | 鍾元凱 |
| 董事長 | 鍾元凱 |
敦吉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0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476,960,262
本期淨利(淨損)(元):561,804,372
可分配盈餘(元):2,989,879,62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567,497,16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22,382,46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本期淨利,依下列順序:一、先依法提繳稅款。二、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三、提列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及「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五、如尚有盈餘(以下稱「當年度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依股利政策,擬定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前項分派之股東紅利或依法規定將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考量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資金需求、競爭狀況及產業環境變化,並兼顧股東權益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因素擬定本公司盈餘分派案,本公司每年股東紅利總額不得低於當年度盈餘之 50%。前項之盈餘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方式為之,為因應電子科技創新成長,本公司目前進入穩定成長期,盈餘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惟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當年度所分配股利之 50%。
備註:無
敦吉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346,645,332
本期淨利(淨損)(元):576,834,947
可分配盈餘(元):2,899,342,72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476,960,26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22,382,46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本期淨利,依下列順序:一、先依法提繳稅款。二、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三、提列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及「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五、如尚有盈餘(以下稱「當年度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依股利政策,擬定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前項分派之股東紅利或依法規定將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考量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資金需求、競爭狀況及產業環境變化,並兼顧股東權益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因素擬定本公司盈餘分派案,本公司每年股東紅利總額不得低於當年度盈餘之 50%。前項之盈餘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方式為之,為因應電子科技創新成長,本公司目前進入穩定成長期,盈餘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惟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當年度所分配股利之 50%。
備註:無
敦吉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013,733,005
本期淨利(淨損)(元):573,311,573
可分配盈餘(元):2,747,908,66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346,645,33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本期淨利,依下列順序:一、先依法提繳稅款。二、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三、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及「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五、如尚有盈餘(以下稱「當年度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依股利政策,擬定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前項分派之股東紅利或依法規定將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考量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資金需求、競爭狀況及產業環境變化,並兼顧股東權益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因素擬定本公司盈餘分派案,本公司每年股東紅利總額不得低於當年度盈餘之50%。前項之盈餘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方式為之,為因應電子科技創新成長,本公司目前進入穩定成長期,盈餘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惟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當年度所分配股利之5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01,263,337
備註:無
敦吉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877,257,631
本期淨利(淨損)(元):529,492,828
可分配盈餘(元):2,277,722,04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013,733,00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69,584,65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本期淨利,依下列順序:一、先依法提繳稅款。二、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三、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如尚有盈餘(以下稱「當年度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依股利政策,擬定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前項分派之股東紅利或依法規定將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考量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產業環境變化,並兼顧股東權益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因素擬定本公司盈餘分派案,本公司每年股東紅利總額不得低於當年度盈餘之50%。前項之盈餘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方式為之,為因應電子科技創新成長,本公司目前進入穩定成長期,盈餘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惟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當年度所分配股利之50%。
備註:無
大拓-KY(8455)
190 ElginAvenue,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5,Cayman
為昇科(2252)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38號6樓之7
凱銳光電(2255)
臺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00號7樓之2
歐特明(2256)
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展業二路18號6樓
達航(4577)
臺北市內湖區基湖路35巷49號6樓之1
有量(5233)
(333)桃園市龜山區茶專路6號
斯其大(6648)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2段51號6樓之5
聯策(6658)
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81巷10號
伊雲谷(6689)
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四段111之32號7樓
智慧光(6717)
基隆市七堵區工建路2-1號
竹陞科技(6739)
新竹縣竹北市保泰六路1號1樓
泰創工程(6750)
新北市中和區建康路158號10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