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雲集台灣股票資訊
| 發行股市 | 上市 |
|---|---|
| 股票分類 | 觀光事業 |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 股票代碼 | 2753 |
| 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7號18樓 |
| 英文地址 | 18F., No.27, Sec. 2, Zhongzheng E. Rd., Tamsui Dist.,New Taipei City 251, Taiwan (R.O.C.) |
| 登記公司、店家 | 八方雲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 統一編號 | 70472679 |
| 官網 | www.8way.com.tw |
| 電子郵件信箱 | IR@8way.com.tw |
| 傳真機號碼 | 02-88098858 |
| 簽證會計師2 | 李麗凰 |
| 簽證會計師1 | 郭乃華 |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100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
| 過戶電話 | 02-66365566 |
| 股票過戶機構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特別股 | 0 |
| 私募股數 | 0 |
| 實收資本額 | 663,257,960 |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 上市日期 | 2021-09-09 |
| 成立日期 | 2000-01-19 |
| 總機電話 | 02-88098898 |
| 代理發言人 | 洪佳君 |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 發言人 | 張瑞蓮 |
| 總經理 | 張瑞蓮 |
| 董事長 | 林欣怡 |
八方雲集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3/07/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1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027,200,870
本期淨利(淨損)(元):305,517,838
可分配盈餘(元):1,303,453,98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03,285,21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00450148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00,168,77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1141109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每半會計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數,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決議。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八方雲集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2/07/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1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976,380,738
本期淨利(淨損)(元):277,392,829
可分配盈餘(元):1,224,955,83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92,181,85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00451164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32,773,981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每半會計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數,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決議。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
八方雲集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1/07/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53,447,077
本期淨利(淨損)(元):341,244,672
可分配盈餘(元):1,189,954,87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57,528,19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01059166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32,426,68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每半會計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數,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決議。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
八方雲集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0/07/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65,794,436
本期淨利(淨損)(元):258,778,553
可分配盈餘(元):987,681,13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08,501,95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22711858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79,179,18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每半會計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數,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決議。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
雲品(2748)
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66號6樓
鳳凰(5706)
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5號4樓
柏文(8462)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238號8樓
新天地(8940)
台中市東區旱溪東路1段456號
好樂迪(9943)
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93號4樓
安心(1259)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136號2樓201室
漢來美食(1268)
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266號21樓之1
晶悅(2718)
桃園市蘆竹區經國路890號4樓
燦星旅(2719)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6樓之12
富驛-KY(2724)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65號8樓
雅茗-KY(2726)
上海市普陀區交通路4711號李子園大廈17樓
瓦城(2729)
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76號7樓之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