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特別股
股票分類觀光事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75419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32號6樓及6樓之1
英文地址6F.&6F-1, No. 32, Sec. 3, Zhongshan N. Rd.Taipei City 104,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亞洲藏壽司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4669129

0.0191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備註: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471268342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47126834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39938519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14,312,956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140613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14031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30,101

可分配盈餘(元):

本期淨利(淨損)(元):1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

股東會日期:力鵬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447

期別:1140827

股利所屬期間: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之利益),應依法先提撥0.3%以上為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之20%以上應為基層員工之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及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虧損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及基層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其給付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額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應依下列方式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一、就當期發生之帳列其他權益減項淨額(如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避險工具之損益、重估增值等累計餘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時,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二、就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應擇一採行下列方式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一)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二)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時,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並應明定於公司章程所定股利政策。三、公司已依前款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者,應就已提列數額與前二目規定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權益減項淨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分派盈餘。 本公司股利政策,須考量公司未來產品規、投資環境及其他事項對資金之需求,並兼顧股東利益,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股利分配案,提報股東會決議之;股東股利之發放,除改善產品競爭狀況之重大資本預算、因應投資環境之轉投資支出或其他重大資本支出等資金需求外,其現金股利之分派不低於當年度發放股利總數的百分之十。

股利所屬年(季)度:0

決議(擬議)進度: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