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翔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航運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634
地址台中市西屯區漢翔路1號
英文地址No.1, Hanxiang RoadTaichung, 40722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97160544
官網www.aidc.com.tw
電子郵件信箱IR@ms.aidc.com.tw
傳真機號碼04-22842295
簽證會計師2吳麗冬
簽證會計師1蘇定堅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六號六樓
過戶電話02-23711658
股票過戶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9,418,671,01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4-08-25
成立日期1996-07-01
總機電話04-27020001
代理發言人周峻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馬萬鈞
總經理馬萬鈞
董事長胡開宏

漢翔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26

股東會日期:113-05-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116,311,238

本期淨利(淨損)(元):2,225,899,075

可分配盈餘(元):4,168,191,91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830,740,63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42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本公司分派每一營業年度盈餘時,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之虧損,及除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外,應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次依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其餘盈餘應依下列原則經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一、公司得依財務、業務、經營面及其他相關因素之考量將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分派之。二、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因本公司屬資金密集之產業,盈餘之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但股票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如於當年度公司無盈餘可分派,或雖有盈餘但盈餘數額遠低於公司前一年度實際分派之盈餘,或依公司財務、業務、經營面及其他相關因素之考量,得將公積全部或一部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分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37,451,283

備註:

漢翔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7

股東會日期:112-05-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473,052,996

本期淨利(淨損)(元):1,627,332,849

可分配盈餘(元):3,133,527,70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16,311,23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8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17,216,469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本公司分派每一營業年度盈餘時,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之虧損,及除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外,應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次依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其餘盈餘應依下列原則經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一、公司得依財務、業務、經營面及其他相關因素之考量將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分派之。二、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因本公司屬資金密集之產業,盈餘之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但股票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如於當年度公司無盈餘可分派,或雖有盈餘但盈餘數額遠低於公司前一年度實際分派之盈餘,或依公司財務、業務、經營面及其他相關因素之考量,得將公積全部或一部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分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

漢翔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8

股東會日期:111-05-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12,295,163

本期淨利(淨損)(元):558,013,103

可分配盈餘(元):1,802,706,48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473,052,99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29,653,48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本公司分派每一營業年度盈餘時,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之虧損,及除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外,應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次依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其餘盈餘應依下列原則經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一、公司得依財務、業務、經營面及其他相關因素之考量將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分派之。二、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因本公司屬資金密集之產業,盈餘之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但股票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如於當年度公司無盈餘可分派,或雖有盈餘但盈餘數額遠低於公司前一年度實際分派之盈餘,或依公司財務、業務、經營面及其他相關因素之考量,得將公積全部或一部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分派之。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