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賓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觀光事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704
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63號
英文地址63 Chung Shan North Road Section 2,Taipei,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國賓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1636802
官網www.ambassador-hotels.com
電子郵件信箱stock@ambassador-hotels.com
傳真機號碼(02)2523-3358
簽證會計師2傅文芳
簽證會計師1黃建澤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
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過戶電話(02)6636-5566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3,669,233,43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82-11-10
成立日期1962-12-01
總機電話(02)2551-1111
代理發言人何仲仁
發言人職稱首席顧問
發言人林興國
總經理謝漢章
董事長許育瑞

國賓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5

股東會日期:113-06-0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172,275,883

本期淨利(淨損)(元):492,981,175

可分配盈餘(元):3,754,257,96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387,334,62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66,923,34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八條: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1.董事酬勞4%為上限。2.員工酬勞1%~8%。但公司尚有累計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前之利益。第十九條: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當年度如尚有盈餘再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其餘特別盈餘公積之提撥及股息紅利之分配,由董事會擬定提請股東會決議行之。本公司處於成長穩定階段,為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之需求,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公司於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發放,每年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10%,惟若未來年度之盈餘及資金較為充裕,將提高發放比例。

備註:

國賓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7

股東會日期:112-06-0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844,164,590

本期淨利(淨損)(元):1,088,038,833

可分配盈餘(元):3,355,737,55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172,275,88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83,461,67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八條: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1.董事酬勞4%為上限。2.員工酬勞1%~8%。但公司尚有累計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前之利益。第十九條: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當年度如尚有盈餘再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其餘特別盈餘公積之提撥及股息紅利之分配,由董事會擬定提請股東會決議行之。本公司處於成長穩定階段,為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之需求,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公司於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發放,每年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10%,惟若未來年度之盈餘及資金較為充裕,將提高發放比例。

國賓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8

股東會日期:111-06-1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838,430,776

本期淨利(淨損)(元):-88,618,616

可分配盈餘(元):1,844,164,59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844,164,59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八條: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1.董事酬勞4%為上限。2.員工酬勞1%~8%。但公司尚有累計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前之利益。第十九條: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當年度如尚有盈餘再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其餘特別盈餘公積之提撥及股息紅利之分配,由董事會擬定提請股東會決議行之。本公司處於成長穩定階段,為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之需求,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公司於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發放,每年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10%,惟若未來年度之盈餘及資金較為充裕,將提高發放比例。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