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賓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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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觀光事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704 |
地址 | 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63號 |
英文地址 | 63 Chung Shan North Road Section 2,Taipei,Taiwan,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國賓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1636802 |
官網 | www.ambassador-hotels.com |
電子郵件信箱 | stock@ambassador-hotels.com |
傳真機號碼 | (02)2523-3358 |
簽證會計師2 | 傅文芳 |
簽證會計師1 | 黃建澤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 |
股票過戶機構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
過戶電話 | (02)6636-5566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3,669,233,43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1982-11-10 |
成立日期 | 1962-12-01 |
總機電話 | (02)2551-1111 |
代理發言人 | 何仲仁 |
發言人職稱 | 首席顧問 |
發言人 | 林興國 |
總經理 | 謝漢章 |
董事長 | 許育瑞 |
國賓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04
股東會日期:114-06-1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387,334,620
本期淨利(淨損)(元):1,014,554,166
可分配盈餘(元):4,562,197,12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378,735,45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83,461,67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八條: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1.董事酬勞4%為上限。2.員工酬勞1%~8%。但公司尚有累計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前之利益。第十九條: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當年度如尚有盈餘再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其餘特別盈餘公積之提撥及股息紅利之分配,由董事會擬定提請股東會決議行之。本公司處於成長穩定階段,為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之需求,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公司於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發放,每年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10%,惟若未來年度之盈餘及資金較為充裕,將提高發放比例。
國賓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5
股東會日期:113-06-0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172,275,883
本期淨利(淨損)(元):492,981,175
可分配盈餘(元):3,754,257,96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387,334,62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66,923,34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八條: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1.董事酬勞4%為上限。2.員工酬勞1%~8%。但公司尚有累計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前之利益。第十九條: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當年度如尚有盈餘再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其餘特別盈餘公積之提撥及股息紅利之分配,由董事會擬定提請股東會決議行之。本公司處於成長穩定階段,為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之需求,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公司於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發放,每年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10%,惟若未來年度之盈餘及資金較為充裕,將提高發放比例。
備註:
國賓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7
股東會日期:112-06-0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844,164,590
本期淨利(淨損)(元):1,088,038,833
可分配盈餘(元):3,355,737,55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172,275,88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83,461,67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八條: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1.董事酬勞4%為上限。2.員工酬勞1%~8%。但公司尚有累計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前之利益。第十九條: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當年度如尚有盈餘再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其餘特別盈餘公積之提撥及股息紅利之分配,由董事會擬定提請股東會決議行之。本公司處於成長穩定階段,為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之需求,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公司於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發放,每年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10%,惟若未來年度之盈餘及資金較為充裕,將提高發放比例。
國賓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8
股東會日期:111-06-1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838,430,776
本期淨利(淨損)(元):-88,618,616
可分配盈餘(元):1,844,164,59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844,164,59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八條: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1.董事酬勞4%為上限。2.員工酬勞1%~8%。但公司尚有累計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前之利益。第十九條: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當年度如尚有盈餘再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其餘特別盈餘公積之提撥及股息紅利之分配,由董事會擬定提請股東會決議行之。本公司處於成長穩定階段,為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之需求,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公司於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發放,每年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10%,惟若未來年度之盈餘及資金較為充裕,將提高發放比例。
備註:
路易莎咖啡(2758)
新北市新莊區建國一路55號
橘焱胡同(2761)
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四維巷2弄5號2樓
亞果遊艇(7566)
台南市安平區國平里新港路二段777號
錢櫃(8359)
110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93號5樓
凱撒飯店(2711)
屏東縣恒春鎮墾丁路六號
長榮國際(2716)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66號9樓
王座(2751)
新竹縣竹北市高鐵九路98號3樓
咖碼(2759)
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18樓
巨宇翔(2760)
台中市西屯區惠中路一段88號21樓之2
海景(2920)
屏東縣車城鄉後灣村後灣路2號
旅天下(6961)
台北市內湖區石潭路151號4樓
本公司股利政策,為配合本公司多角化經營及(270218)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6號23樓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