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茂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其他電子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360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文茂路88號
英文地址No. 88, Wenmao Rd., Guishan Dist.,Taoyuan City,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9461025
官網http://www.chromaate.com
電子郵件信箱info@chromaate.com
傳真機號碼(03)327-8898
簽證會計師2劉建良
簽證會計師1林文欽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104496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過戶電話(02)2504-8125
股票過戶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4,253,670,37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6-12-21
成立日期1984-11-08
總機電話(03)327-9999
代理發言人簡瑞瑩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應正
總經理黃欽明
董事長黃欽明

致茂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057,930,229

本期淨利(淨損)(元):3,979,247,774

可分配盈餘(元):8,610,093,81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802,688,53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6000744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807,405,28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得視營運需要或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公司無盈餘時,不分派股息及紅利。前項盈餘分配案若以現金股利為之,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公司無虧損時,得將法定盈餘公積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新股或現金,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時,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本公司若依前項規定,以法定盈餘公積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現金時,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致茂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872,299,494

本期淨利(淨損)(元):5,105,823,860

可分配盈餘(元):8,461,106,52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057,930,22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8.00061312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403,176,29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得視營運需要或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公司無盈餘時,不分派股息及紅利。前項盈餘分配案若以現金股利為之,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公司無虧損時,得將法定盈餘公積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新股或現金,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時,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本公司若依前項規定,以法定盈餘公積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現金時,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備註:無

致茂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120,818,049

本期淨利(淨損)(元):4,179,231,128

可分配盈餘(元):6,842,299,49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872,299,49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98089243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970,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得視營運需要或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公司無盈餘時,不分派股息及紅利。前項盈餘分配案若以現金股利為之,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公司無虧損時,得將法定盈餘公積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新股或現金,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時,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本公司若依前項規定,以法定盈餘公積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現金時,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