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茂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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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其他電子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360 |
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文茂路88號 |
英文地址 | No. 88, Wenmao Rd., Guishan Dist.,Taoyuan City, Taiwan |
登記公司、店家 | 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09461025 |
官網 | http://www.chromaate.com |
電子郵件信箱 | info@chromaate.com |
傳真機號碼 | (03)327-8898 |
簽證會計師2 | 劉建良 |
簽證會計師1 | 林文欽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104496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
過戶電話 | (02)2504-8125 |
股票過戶機構 | 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4,253,670,37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1996-12-21 |
成立日期 | 1984-11-08 |
總機電話 | (03)327-9999 |
代理發言人 | 簡瑞瑩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 | 應正 |
總經理 | 黃欽明 |
董事長 | 黃欽明 |
致茂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057,930,229
本期淨利(淨損)(元):3,979,247,774
可分配盈餘(元):8,610,093,81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802,688,53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6000744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807,405,28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得視營運需要或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公司無盈餘時,不分派股息及紅利。前項盈餘分配案若以現金股利為之,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公司無虧損時,得將法定盈餘公積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新股或現金,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時,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本公司若依前項規定,以法定盈餘公積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現金時,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致茂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872,299,494
本期淨利(淨損)(元):5,105,823,860
可分配盈餘(元):8,461,106,52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057,930,22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8.00061312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403,176,29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得視營運需要或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公司無盈餘時,不分派股息及紅利。前項盈餘分配案若以現金股利為之,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公司無虧損時,得將法定盈餘公積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新股或現金,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時,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本公司若依前項規定,以法定盈餘公積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現金時,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備註:無
致茂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120,818,049
本期淨利(淨損)(元):4,179,231,128
可分配盈餘(元):6,842,299,49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872,299,49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98089243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970,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得視營運需要或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公司無盈餘時,不分派股息及紅利。前項盈餘分配案若以現金股利為之,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公司無虧損時,得將法定盈餘公積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新股或現金,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時,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本公司若依前項規定,以法定盈餘公積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現金時,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