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特別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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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其他電子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301805 |
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602號3樓 |
英文地址 | 3F., No. 602, Mingshui Rd., Zhongshan Dist.,Taipei City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96924451 |
0.0191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備註:1.500000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176738162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21791486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3701061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05,583,908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140625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14031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30,101
可分配盈餘(元):
本期淨利(淨損)(元):1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
股東會日期:永固-KY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5546
期別:無1140804
股利所屬期間:於掛牌期間,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章程另有規定,或附於股份之權利另有規範外:(1)本公司於會計年度終了時如有獲利,應提撥千分之零至千分一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超過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2)本公司於會計年度終了時如有盈餘(包括先前年度之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包括先前年度之虧損),次提法定盈餘公積(如應)及特別盈餘公積(如有),剩餘之金額(下稱「可分配盈餘」)得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以不低於該剩餘之可分配盈餘金額之百分之十,依股東持股比例,派付股息予股東,並報告股東會。其中現金股利之數額,不得低於該次派付股息總額之百分之十。(3)分派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予股東,均應以新台幣為之。
股利所屬年(季)度:0
決議(擬議)進度:0.0
旭暉應材(6698)
台南市安南區工業一路36號
安普新(6743)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3號3樓
尖點(8021)
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203號
無敵(8201)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58巷56號6樓之1
鼎炫-KY(8499)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20號1樓(訴訟.非訴訟代理人地址)
光洋科(1785)
台南市安南區工業三路1號
全域(3067)
台北市東興路59號9樓
港建(3093)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2段66號5樓之4
弘塑(3131)
30095新竹市香山區中華路六段89號
倚強科(3219)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05號9樓
微端(3285)
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31號12樓
宜特(3289)
新竹市埔頂路22號1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