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準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其他電子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354
地址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3-2號
英文地址NO.3-2 Chung-Shan Rd.Tu-Cheng City,Taipei Shein. R.O.C.
登記公司、店家鴻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3707801
官網www.foxconntech.com.tw
電子郵件信箱ftc@foxconn.com
傳真機號碼22687176
簽證會計師2徐永堅
簽證會計師1徐潔如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過戶電話(02)2371-1658
股票過戶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4,144,851,92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6-10-08
成立日期1990-04-26
總機電話22680970
代理發言人劉正光
發言人職稱發言人
發言人劉正光
總經理陳務光
董事長呂軍甫

鴻準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1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7,303,773,253

本期淨利(淨損)(元):3,584,395,612

可分配盈餘(元):73,873,829,16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1,893,549,89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4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980,279,26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依下列順序辦理:(一)彌補虧損。(二)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三)依其他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依本條第四項股利政策,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之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目前屬成長階段,本公司分配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股東股利就累積可分配盈餘提撥,其中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15%,股東股利中現金股利不少於1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1140810

鴻準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5,254,553,677

本期淨利(淨損)(元):4,260,720,602

可分配盈餘(元):69,425,501,04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7,303,773,25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121,727,78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依下列順序辦理:(一)彌補虧損。(二)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三)依其他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依本條第四項股利政策,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之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目前屬成長階段,本公司分配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股東股利就累積可分配盈餘提撥,其中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15%,股東股利中現金股利不少於10%。

備註:無

鴻準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7,590,552,811

本期淨利(淨損)(元):4,266,445,997

可分配盈餘(元):67,517,729,98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5,254,553,67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263,176,307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依下列順序辦理:(一)彌補虧損。(二)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三)依其他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依本條第四項股利政策,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之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目前屬成長階段,本公司分配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股東股利就累積可分配盈餘提撥,其中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15%,股東股利中現金股利不少於10%。

備註:無

鴻準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5,585,693,709

本期淨利(淨損)(元):4,488,906,238

可分配盈餘(元):69,995,177,63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7,590,552,81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7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404,624,82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依下列順序辦理:(一)彌補虧損。(二)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三)依其他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依本條第四項股利政策,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之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目前屬成長階段,本公司分配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股東股利就累積可分配盈餘提撥,其中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15%,股東股利中現金股利不少於10%。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