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唐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其他電子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404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高路7巷3號5樓
英文地址5F NO 3 Lane 7 Baogao Road Xindian District,New Taipei City,23144 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漢唐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0938096
官網http://www.uisc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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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機號碼(02)2910-8765
簽證會計師2陳富仁
簽證會計師1李宗霖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1樓
過戶電話(02)-25048125
股票過戶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905,866,98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0-03-14
成立日期1982-09-13
總機電話(02)2917-4060
代理發言人潘麗美
發言人職稱業務長
發言人許俊源
總經理新任者俟最近期董事會召開後再另行公告
董事長李惠文

漢唐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080,380,364

本期淨利(淨損)(元):4,655,215,000

可分配盈餘(元):6,271,710,07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332,389,41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939,320,65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前項盈餘分配案若以現金股利為之,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來分配,以求穩定經營發展,並保障投資人權益。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25%。本公司無虧損者,得依公司法規定之股東會決議方式,以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法定盈餘公積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新股或現金,以發給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

漢唐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269,701,673

本期淨利(淨損)(元):3,999,484,502

可分配盈餘(元):4,894,180,83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080,380,36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813,800,47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前項盈餘分配案若以現金股利為之,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來分配,以求穩定經營發展,並保障投資人權益。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25%。本公司無虧損者,得依公司法規定之股東會決議方式,以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法定盈餘公積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新股或現金,以發給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

漢唐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226,053,501

本期淨利(淨損)(元):2,769,474,864

可分配盈餘(元):3,731,832,74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69,701,67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3.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462,131,07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前項盈餘分配案若以現金股利為之,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來分配,以求穩定經營發展,並保障投資人權益。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25%。本公司無虧損者,得依公司法規定之股東會決議方式,以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法定盈餘公積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新股或現金,以發給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