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電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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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通信網路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498 |
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興華路23號 |
英文地址 | No. 23, Xinghua Rd., Taoyuan Dist.,Taoyuan City 330,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派德工程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6003518 |
官網 | http://www.htc.com |
電子郵件信箱 | spokesman@htc.com |
傳真機號碼 | (03)375-3251 |
簽證會計師2 | 洪國田 |
簽證會計師1 | 王攀發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
過戶電話 | (02)6636-5566 |
股票過戶機構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8,310,920,86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2-03-26 |
成立日期 | 1997-05-15 |
總機電話 | (03)375-3252 |
代理發言人 | 遴選中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 | 沈道邦 |
總經理 | 王雪紅 |
董事長 | 王雪紅 |
宏達電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5
股東會日期:113-06-2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000,000,000
本期淨利(淨損)(元):-3,395,756,856
可分配盈餘(元):-4,000,000,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000,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1.提繳稅捐。2.彌補虧損。3.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4.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及「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5.其餘就1.至4.款規定數額後剩餘之數,並得加計以前年度之未分派盈餘,由董事會依本條第二項股利政策,擬定盈餘分派案,提報股東會。本公司係屬技術及資本密集之科技事業,正值產業成長期,分配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惟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時,或依公司法第 241 條第一項所定之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分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如以發行新股之方式為之時,依公司法規定,提請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分派之。
備註:
宏達電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7
股東會日期:112-06-1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000,000,000
本期淨利(淨損)(元):-3,411,782,901
可分配盈餘(元):-4,000,000,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000,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1.提繳稅捐。2.彌補虧損。3.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4.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及「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5.其餘就1.至4.款規定數額後剩餘之數,並得加計以前年度之未分派盈餘,由董事會依本條第二項股利政策,擬定盈餘分派案,提報股東會。本公司係屬技術及資本密集之科技事業,正值產業成長期,分配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惟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時,或依公司法第 241 條第一項所定之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分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如以發行新股之方式為之時,依公司法規定,提請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分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備註:
宏達電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7
股東會日期:111-06-1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000,000,000
本期淨利(淨損)(元):-3,073,132,442
可分配盈餘(元):-4,000,000,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000,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1.提繳稅款。2.彌補虧損。3.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4.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及「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5.其餘就1.至4.款規定數額後剩餘之數,並得加計以前年度之未分派盈餘,由董事會依本條第二項股利政策,擬定盈餘分派案,提報股東會。本公司係屬技術及資本密集之科技事業,正值產業成長期,分配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惟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時,或依公司法第241 條第一項所定之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分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如以發行新股之方式為之時,依公司法規定,提請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分派之。
備註:
合勤控(3704)
新竹市公道五路2段363號3樓
遠傳(4904)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07號28樓
正文(4906)
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中華路15-1號
眾達-KY(4977)
4F.,Harbour Place,103 S Church St.,PO Box 10240,Grand Cayman
中磊(5388)
台北市園區街3-1號8樓
富爾特(6136)
新北市新店區寶強路6-3號5樓
友勁(6142)
台北市內湖區瑞湖街158號5F
百一(6152)
桃園市中壢區東園路69號
居易(6216)
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復興路26號
啟碁(6285)
新竹科學園區園區二路20號
瑞祺電通(6416)
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42號8樓
統新(6426)
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7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