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一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通信網路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152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東園路69號
英文地址69, Tung-Yuan Rd., Chung-Li Industrial ParkChung-Li Dist., Taoyuan City,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百一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9549585
官網www.pesi.com.tw
電子郵件信箱spoker@pesi.com.tw
傳真機號碼03-4614000
簽證會計師2林政緯
簽證會計師1陳國帥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
過戶電話02-23816288
股票過戶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677,384,63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9-12-08
成立日期1995-06-12
總機電話03-4615000
代理發言人黃麗珍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謝德崇
總經理謝德崇
董事長許錦輝

百一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113-06-1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87,859,747

本期淨利(淨損)(元):-20,457,822

可分配盈餘(元):-413,662,04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13,662,04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得不再提列,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之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股東紅利。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其他調整事項為其他綜合損益(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112年度新台幣-5,344,473元之金額。

百一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9

股東會日期:112-06-1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25,034,572

本期淨利(淨損)(元):135,863,734

可分配盈餘(元):-387,859,74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87,859,74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得不再提列,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之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股東紅利。

備註:

百一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4

股東會日期:111-06-2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34,263,859

本期淨利(淨損)(元):8,894,295

可分配盈餘(元):-525,034,57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25,034,57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得不再提列,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之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股東紅利。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