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通信網路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380
地址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力行七路8號
英文地址No. 8, Li-shing 7 Road, Hsinchu Science ParkHsinchu,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2800392
官網www.alphanetworks.com
電子郵件信箱IR@alphanetworks.com
傳真機號碼03-5636789
簽證會計師2施威銘
簽證會計師1黃海寧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83號5樓
過戶電話02-66365566
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5,417,184,6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4-12-20
成立日期2003-09-04
總機電話03-5636666
代理發言人鍾榮輝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陳韶伶
總經理黃文芳
董事長黃文芳

明泰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2-2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1,221,530

本期淨利(淨損)(元):218,627,474

可分配盈餘(元):536,985,10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66,125,87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41,718,46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卅條之一 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分派基準如下:一、提繳稅款。二、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四、依證券交易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扣除前各項餘額後,由董事會就該餘額併同以往年度盈餘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應分派之股息及紅利、依法得分派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通過後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係屬技術及資本密集之科技事業,正值成長期,為配合公司長期資本規劃,兼顧股東利益,本公司之股利發放採用剩餘股利政策,以健全公司之成長與永續經營。股利分派時應考慮未來擴展營運規模及現金流量之需求,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且當年度可分派盈餘達實收資本額2%時,股利分派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每年發放現金股利之比例不得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

明泰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27,541,853

本期淨利(淨損)(元):547,919,876

可分配盈餘(元):678,357,17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31,221,53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1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47,135,645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卅條之一 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分派基準如下:一、提繳稅款。二、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四、依證券交易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扣除前各項餘額後,由董事會就該餘額併同以往年度盈餘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應分派之股息及紅利、依法得分派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通過後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係屬技術及資本密集之科技事業,正值成長期,為配合公司長期資本規劃,兼顧股東利益,本公司之股利發放採用剩餘股利政策,以健全公司之成長與永續經營。股利分派時應考慮未來擴展營運規模及現金流量之需求,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且當年度可分派盈餘達實收資本額2%時,股利分派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每年發放現金股利之比例不得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 備註(勿空白可填無)無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0000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明泰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2,271,398

本期淨利(淨損)(元):917,074,764

可分配盈餘(元):1,143,046,05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27,541,85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69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15,504,197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卅條之一 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分派基準如下:一、提繳稅款。二、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四、依證券交易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扣除前各項餘額後,由董事會就該餘額併同以往年度盈餘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應分派之股息及紅利、依法得分派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通過後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係屬技術及資本密集之科技事業,正值成長期,為配合公司長期資本規劃,兼顧股東利益,本公司之股利發放採用剩餘股利政策,以健全公司之成長與永續經營。股利分派時應考慮未來擴展營運規模及現金流量之需求,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且當年度可分派盈餘達實收資本額2%時,股利分派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每年發放現金股利之比例不得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

備註:無

明泰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6,642,601

本期淨利(淨損)(元):433,888,320

可分配盈餘(元):431,474,32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2,271,39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7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1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33,374,76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卅條之一 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分派基準如下:一、提繳稅款。二、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四、依證券交易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扣除前各項餘額後,由董事會就該餘額併同以往年度盈餘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應分派之股息及紅利、依法得分派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通過後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係屬技術及資本密集之科技事業,正值成長期,為配合公司長期資本規劃,兼顧股東利益,本公司之股利發放採用剩餘股利政策,以健全公司之成長與永續經營。股利分派時應考慮未來擴展營運規模及現金流量之需求,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且當年度可分派盈餘達實收資本額2%時,股利分派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每年發放現金股利之比例不得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