閎暉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通信網路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311
地址新北市淡水區奎柔山路73號
英文地址No.73, Kuirou Shan Rd., Tamsui Dist.,New Taipei City 25144 , Taiwan , R.O.C.
登記公司、店家閎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2956063
官網www.silite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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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機號碼(02)2623-5987
簽證會計師2邱盟捷
簽證會計師1陳彥君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
過戶電話(02)2586-5859
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8000000
實收資本額680,00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4-03-08
成立日期2001-10-26
總機電話(02)2623-2666
代理發言人陳啟典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陳韋齡
總經理徐幼珍
董事長焦佑衡

閎暉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27

股東會日期:113-06-0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6,778,588

本期淨利(淨損)(元):119,327,988

可分配盈餘(元):186,538,73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4,938,73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後如有稅後淨利,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次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並依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加計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後(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除保留公司公司未來發展所需資金提列部分為保留盈餘外,餘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及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於上期無累積虧損時,以公司每年決算稅後淨利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分配股東股利,分配方式得以現金或股票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分配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如當年度本公司無可分配之盈餘,或有可分配之盈餘但其數額顯著低於公司前一年度實際分派之盈餘,或依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得將公積全部或一部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予以分派。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1,600,000

備註:無

閎暉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5-02

股東會日期:112-06-1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210,223

本期淨利(淨損)(元):100,229,728

可分配盈餘(元):207,578,58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6,778,58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0,8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後如有稅後淨利,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次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並依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加計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後(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除保留公司公司未來發展所需資金提列部分為保留盈餘外,餘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及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於上期無累積虧損時,以公司每年決算稅後淨利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分配股東股利,分配方式得以現金或股票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分配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如當年度本公司無可分配之盈餘,或有可分配之盈餘但其數額顯著低於公司前一年度實際分派之盈餘,或依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得將公積全部或一部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予以分派。

閎暉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4-2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61,825,688

可分配盈餘(元):34,170,22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210,22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7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1,96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後如有稅後淨利,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次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並依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加計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後(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除保留公司公司未來發展所需資金提列部分為保留盈餘外,餘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及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於上期無累積虧損時,以公司每年決算稅後淨利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分配股東股利,分配方式得以現金或股票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分配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如當年度本公司無可分配之盈餘,或有可分配之盈餘但其數額顯著低於公司前一年度實際分派之盈餘,或依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得將公積全部或一部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予以分派。本公司盈餘及公積之分派以現金發放者,授權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則應依規定由股東會決議辦理。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