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端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子零組件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432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80號13樓
英文地址13F., No.880, Zhongzheng Rd.,Zhonghe Dist., Xinbei City 235,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台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928881
官網http://www.taitwun.com.tw
電子郵件信箱stock@taitwun.com
傳真機號碼22255566
簽證會計師2莊文源
簽證會計師1黃堯麟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過戶電話23611300
股票過戶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665,86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0-12-30
成立日期1988-05-24
總機電話32349988
代理發言人張淑真
發言人職稱資材部協理
發言人劉美惠
總經理林樂賢
董事長林樂堯

台端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4-23

股東會日期:113-06-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36,035,426

本期淨利(淨損)(元):-21,619,143

可分配盈餘(元):-396,859,10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96,859,10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完納稅捐,彌補虧損,再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得提列特別盈餘公積,當年度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備註:無

台端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31

股東會日期:112-06-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07,347,842

本期淨利(淨損)(元):-1,170,230,980

可分配盈餘(元):-566,025,42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66,025,42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完納稅捐,彌補虧損,再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得提列特別盈餘公積,當年度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備註:

台端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2

股東會日期:111-06-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36,026,055

本期淨利(淨損)(元):56,975,966

可分配盈餘(元):607,347,84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07,347,84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3,293,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完納稅捐,彌補虧損,再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得提列特別盈餘公積,當年度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