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銀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金融保險
股票屬性證券期貨業
股票代碼2849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16樓、40樓及41樓
英文地址40F, Taipei 101 Tower ,7, Sec.5, Xin Yi Rd.,Taipei 110, Taiwan, R.O.C.Taipei,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6928561
官網https://www.entiebank.com.tw
電子郵件信箱ir@entiebank.com.tw
傳真機號碼81016204
簽證會計師2吳政諺
簽證會計師1陳奕任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27023999
過戶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
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1063113402
實收資本額19,576,093,49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9-09-27
成立日期1992-06-03
總機電話81012277
代理發言人蔡昱祺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張人偉
總經理張振芳
董事長丁予康

安泰銀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5-09

股東會日期:113-06-1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794,428,908

本期淨利(淨損)(元):1,101,027,432

可分配盈餘(元):4,060,357,40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316,465,855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銀行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於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依財務會計準則調整後,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如尚有餘額,先依銀行法規定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並視相關法令與主管機關要求或業務需要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再優先發放特別股當年度應分派之股息,如仍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依照經營環境之變動、考量適當資本適足率之維持,暨配合長期財務規劃之資金需求,擬具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有關股東紅利之分配,得採股票或現金或股票與現金之組合,提請股東會決議,但本銀行第一類資本適足率未達法令規定標準時,優先採股票股利發放之。有關以現金分配盈餘之限制,須依銀行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辦理。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43,891,553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8000000

備註:普通股現金股利之發放,將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並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

安泰銀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5-11

股東會日期:112-06-2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535,343,621

本期淨利(淨損)(元):1,065,617,987

可分配盈餘(元):3,577,472,64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794,428,90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83,043,74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銀行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於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依財務會計準則調整後,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如尚有餘額,先依銀行法規定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並視相關法令與主管機關要求或業務需要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再優先發放特別股當年度應分派之股息,如仍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依照經營環境之變動、考量適當資本適足率之維持,暨配合長期財務規劃之資金需求,擬具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有關股東紅利之分配,得採股票或現金或股票與現金之組合,提請股東會決議,但本銀行第一類資本適足率未達法令規定標準時,優先採股票股利發放之。有關以現金分配盈餘之限制,須依銀行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辦理。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安泰銀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5-06

股東會日期:111-06-1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338,832,301

本期淨利(淨損)(元):2,323,701,006

可分配盈餘(元):5,964,398,44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535,343,62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73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29,054,82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銀行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於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依財務會計準則調整後,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如尚有餘額,先依銀行法規定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並視相關法令與主管機關要求或業務需要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再優先發放特別股當年度應分派之股息,如仍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依照經營環境之變動、考量適當資本適足率之維持,暨配合長期財務規劃之資金需求,擬具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有關股東紅利之分配,得採股票或現金或股票與現金之組合,提請股東會決議,但本銀行第一類資本適足率未達法令規定標準時,優先採股票股利發放之。有關以現金分配盈餘之限制,須依銀行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辦理。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