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銀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金融保險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838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09號1、2樓
英文地址1F.2F., No.109, Sec. 3, Minsheng E. Rd., Songshan DistrictTaipei City,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63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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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www.ubot.com.tw
傳真機號碼(02)2545-5169
簽證會計師2施俊弘
簽證會計師1李冠豪
過戶地址臺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一樓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2768-6668
股票過戶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20000000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37,940,460,28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8-06-29
成立日期1991-12-31
總機電話(02)2718-0001
代理發言人楊巨昌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李滿治
總經理許維文
董事長林鴻聯

聯邦銀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1

股東會日期:113-06-1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78,410,517

本期淨利(淨損)(元):4,317,285,965

可分配盈餘(元):4,299,388,61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86,486,15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55,790,5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7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64,526,675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銀行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再提百分之三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或業務需要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再就其餘額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息與紅利。分派股息與紅利之種類,由董事會依當時金融情勢、未來獲利狀況及本銀行資本預算之規劃,擬訂分派現金或股票之比例。原則上,倘分配後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低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比例加一個百分點者,得優先採股票股利發放;法定盈餘公積未達資本總額前,其最高現金盈餘分配,不得超過資本總額之百分之十五。

備註:無

聯邦銀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
增資配股經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1/07/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3

股東會日期:112-06-0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76,850,321

本期淨利(淨損)(元):3,539,070,075

可分配盈餘(元):3,414,838,13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78,410,51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59,404,60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79,702,301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銀行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再提百分之三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或業務需要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再就其餘額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息與紅利。以發行新股方式分派前項盈餘、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時,應提請股東會特別決議;以現金分配者,授權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分派股息與紅利之種類,由董事會依當時金融情勢、未來獲利狀況及本銀行資本預算之規劃,擬訂分派現金或股票之比例。原則上,倘分配後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低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比例加一個百分點者,得優先採股票股利發放;法定盈餘公積未達資本總額前,其最高現金盈餘分配,不得超過資本總額之百分之十五。 本銀行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得擬具前半會計年度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分派盈餘時,除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外,亦應預估保留員工酬勞。 前項盈餘分派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特別決議;發放現金者,應經本銀行董事會決議。

備註:

聯邦銀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
增資配股經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0/07/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7

股東會日期:111-05-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81,986,370

本期淨利(淨損)(元):4,463,768,069

可分配盈餘(元):5,267,401,67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376,850,32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94,282,80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885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91,626,854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銀行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再提百分之三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或業務需要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再就其餘額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息與紅利。以發行新股方式分派前項盈餘、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時,應提請股東會特別決議;以現金分配者,授權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分派股息與紅利之種類,由董事會依當時金融情勢、未來獲利狀況及本銀行資本預算之規劃,擬訂分派現金或股票之比例。原則上,倘分配後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低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比例加一個百分點者,得優先採股票股利發放;法定盈餘公積未達資本總額前,其最高現金盈餘分配,不得超過資本總額之百分之十五。 本銀行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得擬具前半會計年度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分派盈餘時,除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外,亦應預估保留員工酬勞。 前項盈餘分派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特別決議;發放現金者,應經本銀行董事會決議。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