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致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子零組件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605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東園路13號
英文地址No.13, Dongyuan Rd., Jhongli District,Taoyuan City 32063,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97257738
官網www.acesconn.com
電子郵件信箱ir@acesconn.com
傳真機號碼(03)4631800
簽證會計師2陳政學
簽證會計師1林恒昇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2389-2999
特別股0
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344,177,09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9-03-26
成立日期1996-11-07
總機電話(03)4632808
代理發言人楊宗霖
發言人職稱財務處副總經理
發言人李舒音勻
總經理楊宗霖
董事長袁万丁

宏致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501,114,202

本期淨利(淨損)(元):-266,543,137

可分配盈餘(元):2,181,967,15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81,967,15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四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經董事會決議以股票之方式發給者,得同次決議以發行新股或收買自己的股份為之。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第二十五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本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前項盈餘分配案,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符合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之分派,係配合當年度之盈餘狀況,以股利穩定為原則;基於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就所分配之股東紅利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二十,但股東會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狀況及未來資金規劃調整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備註:無

宏致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256,205,038

本期淨利(淨損)(元):225,318,714

可分配盈餘(元):2,575,043,942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四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經董事會決議以股票之方式發給者,得同次決議以發行新股或收買自己的股份為之。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第二十五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本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前項盈餘分配案,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符合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之分派,係配合當年度之盈餘狀況,以股利穩定為原則;基於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就所分配之股東紅利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二十,但股東會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狀況及未來資金規劃調整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3,929,74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5000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501,114,202

備註:無

宏致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3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046,369,618

本期淨利(淨損)(元):510,854,804

可分配盈餘(元):2,457,798,86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256,205,03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49975644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01,593,82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四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3%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經董事會決議以股票之方式發給者,得同次決議以發行新股或收買自己的股份為之。前項董監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第二十五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本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前項盈餘分配案,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符合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之分派,係配合當年度之盈餘狀況,以股利穩定為原則;基於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就所分配之股東紅利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二十,但股東會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狀況及未來資金規劃調整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