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保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金融保險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816
地址台北巿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19號12樓
英文地址12TH FLOOR. 219, SEC. 4, CHUNG-HSIAO E. ROAD,TAIPEI,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3110001
官網http://www.wwunion.com/
電子郵件信箱Amelia.Kuo@wwunion.com
傳真機號碼27118610
簽證會計師2鍾丹丹
簽證會計師1吳政諺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5樓
過戶電話(02)2528-8988
股票過戶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2,236,08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2-05-05
成立日期1963-02-19
總機電話2776-5567
代理發言人蔡宛樺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潘少昀
總經理劉自明
董事長洪吉雄

旺旺保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19,611,154

本期淨利(淨損)(元):1,200,345,774

可分配盈餘(元):-273,031,22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股利分配之條件、時機、金額,依下列方式辦理: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後,除彌補歷年虧損並完納稅捐後,如尚有盈餘時,應先提百分之二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依法令規定或股東會議決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授權董事會視經營環境需要得酌予保留外,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前項盈餘分配案,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酬勞,授權董事會訂定合理報酬,不參與公司之盈餘分派。本公司屬財產保險業,企業發展除須配合政府政策與符合資本適足率外,且須強化公司承保能量及清償能力,本公司分配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市場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惟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但若現金股利每股低於0.一元,則得改以股票股利發放。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73,031,220

備註:無

旺旺保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38,221,354

本期淨利(淨損)(元):-1,322,207,769

可分配盈餘(元):-1,119,611,15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19,611,15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股利分配之條件、時機、金額,依下列方式辦理: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後,除彌補歷年虧損並完納稅捐後,如尚有盈餘時,應先提百分之二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依法令規定或股東會議決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授權董事會視經營環境需要得酌予保留外,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前項盈餘分配案,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酬勞,授權董事會訂定合理報酬,不參與公司之盈餘分派。本公司屬財產保險業,企業發展除須配合政府政策與符合資本適足率外,且須強化公司承保能量及清償能力,本公司分配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市場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惟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但若現金股利每股低於0.一元,則得改以股票股利發放。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旺旺保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84,259,525

本期淨利(淨損)(元):696,668,387

可分配盈餘(元):661,829,35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38,221,35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23,608,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股利分配之條件、時機、金額,依下列方式辦理: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後,除彌補歷年虧損並完納稅捐後,如尚有盈餘時,應先提百分之二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依法令規定或股東會議決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授權董事會視經營環境需要得酌予保留外,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前項盈餘分配案,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酬勞,授權董事會訂定合理報酬,不參與公司之盈餘分派。本公司屬財產保險業,企業發展除須配合政府政策與符合資本適足率外,且須強化公司承保能量及清償能力,本公司分配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市場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惟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但若現金股利每股低於0.一元,則得改以股票股利發放。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