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鴻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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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紡織纖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1476 |
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路28號 |
英文地址 | NO.28,WU CHUAN RD.,WUGU DIST.TAIPEI,TAIWAN,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儒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35884479 |
官網 | http://www.eclat.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service@eclat.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2)2299-5483 |
簽證會計師2 | 許育峰 |
簽證會計師1 | 寇惠植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
過戶電話 | (02)2586-5859 |
股票過戶機構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2,743,671,11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1-04-18 |
成立日期 | 1977-11-28 |
總機電話 | (02)2299-6000 |
代理發言人 | 王樹文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會計部副總經理 |
發言人 | 羅仁傑 |
總經理 | 蔡俊嶔/陳坤鎕 |
董事長 | 洪鎮海 |
儒鴻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9,131,382,031
本期淨利(淨損)(元):5,176,466,822
可分配盈餘(元):13,790,853,25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086,897,26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3.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703,955,99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七條之一本公司當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後,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再依法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其餘額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現金方式為之時,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或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將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現金,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之,並報告股東會;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屬成長階段,未來有擴充生產線之計劃暨資金之需求,故盈餘分配時,得由董事會考量公司之投資計畫、財務結構、未來資金需求及獲利情況、在無其他特殊情形考量下,以不低於依第一項規定扣除彌補虧損後之當年度稅後盈餘百分之五十為原則。惟股利總數中以不低於百分之二十發放現金股利。
備註:無
儒鴻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217,708,265
本期淨利(淨損)(元):6,790,348,108
可分配盈餘(元):13,795,622,91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131,382,03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7.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664,240,887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七條之一本公司當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後,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再依法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其餘額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現金方式為之時,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或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將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現金,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之,並報告股東會;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屬成長階段,未來有擴充生產線之計劃暨資金之需求,故盈餘分配時,得由董事會考量公司之投資計畫、財務結構、未來資金需求及獲利情況、在無其他特殊情形考量下,以不低於依第一項規定扣除彌補虧損後之當年度稅後盈餘百分之五十為原則。惟股利總數中以不低於百分之二十發放現金股利。
備註:無
儒鴻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3
股東會日期:111-06-1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024,351,742
本期淨利(淨損)(元):5,148,610,964
可分配盈餘(元):10,510,113,59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217,708,26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2.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292,405,33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前之利益)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先以不低於百分之O‧一之比率提撥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發放之。本公司當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後,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再依法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其餘額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屬成長階段,未來有擴充生產線之計劃暨資金之需求,故盈餘分配時,得由董事會考量公司之投資計畫、財務結構、未來資金需求及獲利情況、在無其他特殊情形考量下,以不低於依前項規定扣除彌補虧損後之當年度稅後盈餘百分之五十為原則,由董事會提案經股東會決議後行之。惟股利總數中以不低於百分之二十發放現金股利。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