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益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紡織纖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452
地址台北市塔城街66號6樓
英文地址6th FL.66 TA-CHENG ST.TAIPEI,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宏益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43121481
官網http://www.hongyilon.com.tw
電子郵件信箱hongyi@hongyilon.com.tw
傳真機號碼02-25523610
簽證會計師2陳怡琳
簽證會計師1柯俊輝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過戶電話02-27023999
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326,414,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2-12-28
成立日期1968-08-23
總機電話02-25521191
代理發言人張筱玉 施淑賢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羅昭甲
總經理羅昭甲
董事長施振榮

宏益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66,440,892

本期淨利(淨損)(元):52,162,058

可分配盈餘(元):513,339,22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73,546,80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9,792,42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稅前獲利,應提撥不高於2%為董事酬勞,及4%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上述員工酬勞之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及分配方式,授權董事會決定之。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再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並彌補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額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為本期可分配盈餘,併同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前項盈餘分派、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現金發放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為因應景氣與市場變化,須持續增加資本支出,考量未來資金需求,前項股東紅利之分派,於本期決算為獲利時,應不低於本期可分配盈餘30%,其中現金股利比例不低於當年度股利總額10%。

備註:無

宏益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49,814,165

本期淨利(淨損)(元):128,243,703

可分配盈餘(元):572,554,01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66,440,89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6,113,12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稅前獲利,應提撥不高於2%為董事酬勞,及4%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上述員工酬勞之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及分配方式,授權董事會決定之。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再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並彌補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額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為本期可分配盈餘,併同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前項盈餘分派、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現金發放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為因應景氣與市場變化,須持續增加資本支出,考量未來資金需求,前項股東紅利之分派,於本期決算為獲利時,應不低於本期可分配盈餘30%,其中現金股利比例不低於當年度股利總額10%。

宏益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5

股東會日期:111-06-1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57,472,980

本期淨利(淨損)(元):351,578,807

可分配盈餘(元):715,096,96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49,814,16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65,282,8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稅前獲利,應提撥不高於2%為董事酬勞,及4%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上述員工酬勞之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及分配方式,授權董事會決定之。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額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加計保留盈餘調整數為本期可分配盈餘,併同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為因應景氣與市場變化,須持續增加資本支出,考量未來資金需求,前項股東紅利之分派,於本期決算為獲利時,應不低於本期可分配盈餘30%,其中現金股利比例不低於當年度股利總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