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和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紡織纖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449
地址台南市新市區三舍里207號
英文地址No.207, San Sheh Tsun, Hsin Shih HsiangTainan Hsien, 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佳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2055019
官網www.chgtex.com
電子郵件信箱101010@chgtex.com
傳真機號碼(06)7029965
簽證會計師2蘇彥達
簽證會計師1許振隆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過戶電話(02)27023999
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44917096
實收資本額807,612,65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2-05-06
成立日期1972-12-12
總機電話(06)7029961
代理發言人黃崇海
發言人職稱經理
發言人翁瑋駿
總經理吳建東
董事長翁偉翔

佳和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4-22

股東會日期:113-06-2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1,254,506

本期淨利(淨損)(元):51,463,486

可分配盈餘(元):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七條之一:(股利政策)本公司年度結算如有盈餘,除提列應納所得稅款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公積,如尚有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得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之分配應參酌產業景氣變化之特性,考量各項產品生命週期對未來資金之需求與稅制之影響,在維持股利穩定之目標下分派之。股利之發放以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的百分之三十,其現金股利部分不低於當年度股東紅利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760,807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324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067,567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36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備註:無

佳和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9

股東會日期:112-06-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64,989,045

本期淨利(淨損)(元):85,455,387

可分配盈餘(元):75,485,88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1,254,50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3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七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4%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4%為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從屬公司之特定員工,其「條件」及「特定員工」由董事會決議之。本公司年度結算如有盈餘,除提列應納所得稅款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公積,如尚有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得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423,138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

佳和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8

股東會日期:111-06-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91,856

本期淨利(淨損)(元):75,289

可分配盈餘(元):-364,99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七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4%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4%為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從屬公司之特定員工,其「條件」及「特定員工」由董事會決議之。本公司年度結算如有盈餘,除提列應納所得稅款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公積,如尚有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得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