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富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紡織纖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454
地址台北市西寧北路70-1號8樓
英文地址8F.70-1 HSI-NING NORTH ROADTAIPEI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4301794
官網http://www.ttfco.com
電子郵件信箱c.j.wu@ttfco.com
傳真機號碼02-25500501
簽證會計師2游素環
簽證會計師1池瑞全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過戶電話02-23611300
股票過戶機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298,338,48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3-05-07
成立日期1973-06-01
總機電話02-25568282
代理發言人游婉嬅
發言人職稱經理
發言人吳長智
總經理莊燿銘
董事長莊燿銘

台富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5,598,539

本期淨利(淨損)(元):19,536,730

可分配盈餘(元):181,026,79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48,568,33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2,458,46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外,應儘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後,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依公司實際營運狀況及資金需求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公決,其中現金股利,以不低於30%為原則。

備註:無

台富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59,094,966

本期淨利(淨損)(元):32,190,140

可分配盈餘(元):198,057,00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5,598,53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2,458,46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外,應儘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後,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依公司實際營運狀況及資金需求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公決,其中現金股利,以不低於30%為原則。

備註:無

台富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1

股東會日期:111-06-2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5,132,950

可分配盈餘(元):224,011,89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59,094,96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4,916,92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外,應儘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後,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依公司實際營運狀況及資金需求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公決,其中現金股利,以不低於30%為原則。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