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紡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紡織纖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440
地址台南市東區裕農路511號
英文地址No. 511, Yunong Rd. , East Dist. ,Tainan City, Taiwan (R. O. C.)
登記公司、店家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68919301
官網www.tainanspin.com.tw
電子郵件信箱general@tainanspin.com.tw
傳真機號碼(06)2361156
簽證會計師2林姿妤
簽證會計師1林永智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
股票過戶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過戶電話(02)2746-3797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6,568,158,57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89-10-03
成立日期1955-03-21
總機電話(06)2376161
代理發言人彭源宏、林祺傑
發言人職稱協理
發言人莊景堯
總經理王立範
董事長侯博明

南紡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235,553,990

本期淨利(淨損)(元):2,101,852,992

可分配盈餘(元):5,128,766,45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548,880,90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79,885,54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已屆成熟期,同業競爭劇烈,董事會對於盈餘分配議案之擬具,應考慮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之需求,並衡量以盈餘支應資金需求之必要性,以決定盈餘保留或分配之數額及以現金方式分配股東股息或紅利之金額。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如尚有餘額,應先提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為本期可分配數,再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為累積可分配盈餘,股東紅利應不低於本期可分配數之20%,現金股利比率不低於當年度股利分配總額之30%,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法授權董事會得以特別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備註:無

南紡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693,463,985

本期淨利(淨損)(元):1,157,904,158

可分配盈餘(元):3,815,439,53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235,553,99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79,885,54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已屆成熟期,同業競爭劇烈,董事會對於盈餘分配議案之擬具,應考慮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之需求,並衡量以盈餘支應資金需求之必要性,以決定盈餘保留或分配之數額及以現金方式分配股東股息或紅利之金額。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如尚有餘額,應先提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為本期可分配數,再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為累積可分配盈餘,股東紅利應不低於本期可分配數之20%,現金股利比率不低於當年度股利分配總額之30%,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法授權董事會得以特別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備註:無

南紡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64,216,456

本期淨利(淨損)(元):2,926,071,812

可分配盈餘(元):4,018,916,67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693,463,98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25,452,68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已屆成熟期,同業競爭劇烈,董事會對於盈餘分配議案之擬具,應考慮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之需求,並衡量以盈餘支應資金需求之必要性,以決定盈餘保留或分配之數額及以現金方式分配股東股息或紅利之金額。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如尚有餘額,應先提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為本期可分配數,再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為累積可分配盈餘,股東紅利應不低於本期可分配數之20%,現金股利比率不低於當年度股利分配總額之30%,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法授權董事會得以特別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