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洲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
股票分類 | 紡織纖維 |
股票屬性 | 證券期貨業 |
股票代碼 | 1413 |
地址 |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07號7樓 |
英文地址 | 7F., No.607, Ruiguang Rd., Neihu Dist., Taipei City 114, Taiwan (R.O.C.)TAIPEI TAIWAN |
登記公司、店家 | 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07220710 |
官網 | http://www.hungchou.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wallace@hungchou.com.tw |
傳真機號碼 | 8797-7888 |
簽證會計師2 | 張淑瑩 |
簽證會計師1 | 潘俊名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
過戶電話 | 02-23711658 |
股票過戶機構 |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30000000 |
實收資本額 | 1,321,124,54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1975-12-23 |
成立日期 | 1968-07-30 |
總機電話 | 2657-5859 |
代理發言人 | 林勝欽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 |
發言人 | 張恆嘉 |
總經理 | 林金鈴 |
董事長 | 詹正田 |
宏洲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4,460,975
本期淨利(淨損)(元):-132,786,294
可分配盈餘(元):-217,247,27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7,247,27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七條之一: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除酌予保留部分盈餘外,再就其餘額,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依前項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得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前段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10 %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10%。
備註:無
宏洲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72,844,846
本期淨利(淨損)(元):99,041,223
可分配盈餘(元):-84,460,97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4,460,97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七條之一: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除酌予保留部分盈餘外,再就其餘額,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依前項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得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前段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10 %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10%。
宏洲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79,156,073
本期淨利(淨損)(元):106,311,227
可分配盈餘(元):-172,844,84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72,844,84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七條之一: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除酌予保留部分盈餘外,再就其餘額,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依前項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得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前段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10 %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