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鵬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紡織纖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447
地址104台北市松江路162號6樓
英文地址6F,NO.162 SUNG CHIANG RD;TAIPEI,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力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33955322
電子郵件信箱lynn@lealea.com.tw
官網http://www.lipeng.com.tw
傳真機號碼(02)2100-2688
簽證會計師2洪國田
簽證會計師1吳恪昌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2504-8125
過戶地址104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股票過戶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9,144,872,42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2-01-28
成立日期1975-08-20
總機電話(02)2100-2888
代理發言人蘇彥銘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陳漢卿
總經理郭紹儀
董事長郭紹儀

力鵬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5

股東會日期:113-06-2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1,277,747

本期淨利(淨損)(元):-445,005,754

可分配盈餘(元):-514,312,95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14,312,95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後,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實收資本總額時,得免繼續提列。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加計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並提撥可分配盈餘百分之零至百分之百,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董事會決議之股東股利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數之百分之五,但現金股利每股若未達0.1元時,得改以股票股利發放。由於產業環境多變,並朝多角化發展,董事會得依資本預算及資金狀況全數改以股票股利發放。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備註:無

力鵬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4-11

股東會日期:112-06-2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2,496,404

本期淨利(淨損)(元):-37,008,966

可分配盈餘(元):-71,277,74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1,277,74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後,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實收資本總額時,得免繼續提列。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加計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並提撥可分配盈餘百分之零至百分之百,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董事會決議之股東股利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數之百分之五,但現金股利每股若未達0.1元時,得改以股票股利發放。由於產業環境多變,並朝多角化發展,董事會得依資本預算及資金狀況全數改以股票股利發放。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備註:

力鵬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4-26

股東會日期:111-06-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89,109,598

本期淨利(淨損)(元):269,155,900

可分配盈餘(元):-42,496,40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2,496,40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後,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實收資本總額時,得免繼續提列。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加計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並提撥可分配盈餘百分之零至百分之百,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董事會決議之股東股利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數之百分之五,但現金股利每股若未達0.1元時,得改以股票股利發放。由於產業環境多變,並朝多角化發展,董事會得依資本預算及資金狀況全數改以股票股利發放。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