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陽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興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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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生技醫療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6782 |
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興業街1號 |
英文地址 | No.1, Xingye St. Guishan Dist.Taoyuan City 33341,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視陽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6693062 |
官網 | www.viscovision.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ir@viscovision.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3-3490202 |
簽證會計師2 | 張惠貞 |
簽證會計師1 | 高靚玟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
過戶電話 | (02)2504-8125 |
股票過戶機構 | 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630,000,0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22-11-28 |
成立日期 | 1998-11-09 |
總機電話 | 03-3596868 |
代理發言人 | 鄭佩青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 | 吳滄松 |
總經理 | 李重儀 |
董事長 | 李重儀 |
視陽2025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備註:114年上半年度盈餘不分派,上半年度盈餘將連同下半年度盈餘合併計算後再行分派。1140826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於必要時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如尚有盈餘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盈餘分派及虧損撥補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 提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 本公司盈餘分配若以現金股利為之,依前項規定;若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辦理。 本公司得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以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配發新股或現金。前項若以現金方式為之, 則授權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424,872,271
可分配盈餘(元):1,424,872,271
本期淨利(淨損)(元):380,503,60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044,368,664
股東會日期: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8-04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4/01/01~114/06/30
股利所屬年(季)度:上半年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視陽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3/07/01~113/12/31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1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63,962,977
本期淨利(淨損)(元):636,471,209
可分配盈餘(元):1,365,668,66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44,368,66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1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21,3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1140811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之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於必要時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盈餘分派及虧損撥補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本公司盈餘分配若以現金股利為之,依前項規定;若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辦理。本公司得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以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配發新股或現金。前項若以現金方式為之,則授權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本公司係屬技術密集之科技事業,正值成長期,為配合長期資本規劃,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量之需求,本公司之股利政策採用剩餘股利政策,以健全公司之成長與永續經營。若公司有年度盈餘且擬進行股利分派時為考量未來擴展營運規模及現金流量之需求,每年發放現金股利之比例不得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且盈餘分派之股利總額不低於累計未分配盈餘百分之十。
視陽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2/07/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18,096,587
本期淨利(淨損)(元):301,613,153
可分配盈餘(元):685,278,55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4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1,2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之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於必要時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盈餘分派及虧損撥補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本公司盈餘分配若以現金股利為之,依前項規定;若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辦理。本公司得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以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配發新股或現金。前項若以現金方式為之,則授權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本公司係屬技術密集之科技事業,正值成長期,為配合長期資本規劃,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量之需求,本公司之股利政策採用剩餘股利政策,以健全公司之成長與永續經營。若公司有年度盈餘且擬進行股利分派時為考量未來擴展營運規模及現金流量之需求,每年發放現金股利之比例不得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且盈餘分派之股利總額不低於累計未分配盈餘百分之十。
備註:無
視陽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1/07/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12,238,154
本期淨利(淨損)(元):617,430,423
可分配盈餘(元):864,596,58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18,096,58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46,5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之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於必要時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盈餘分派及虧損撥補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 本公司盈餘分配若以現金股利為之,依前項規定;若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辦理。 本公司得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以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配發新股或現金。前項若以現金方式為之,則授權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本公司係屬技術密集之科技事業,正值成長期,為配合長期資本規劃,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量之需求,本公司之股利政策採用剩餘股利政策,以健全公司之成長與永續經營。若公司有年度盈餘且擬進行股利分派時為考量未來擴展營運規模及現金流量之需求,每年發放現金股利之比例不得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且盈餘分派之股利總額不低於累計未分配盈餘百分之十。
備註:無
視陽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於必要時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盈餘分派及虧損撥補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本公司盈餘分配若以現金股利為之,依前項規定;若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辦理。本公司得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以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配發新股或現金。前項若以現金方式為之,則授權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18,906,664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00000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2,238,154
可分配盈餘(元):431,144,818
本期淨利(淨損)(元):443,632,21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7,886,421
股東會日期: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0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0/07/01~110/12/31
備註:無
生泰(1777)
台南市新營區開元路168號
合世(1781)
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86號9樓
訊聯(1784)
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36巷28號1樓
杏昌(1788)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5段609巷2號8樓之2
易威(1799)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10號1樓
寶利徠(1813)
33759桃園市大園區南港里11鄰長發路406號
進階(3118)
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80號
基亞(3176)
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F棟14樓
佰研(3205)
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0樓之6
大學光(3218)
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4樓
永日(4102)
台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59、61號
東洋(4105)
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