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碩台灣股票資訊
| 發行股市 | 上市 |
|---|---|
| 股票分類 | 生技醫療業 |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 股票代碼 | 6491 |
| 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興業街5號2樓之1 |
| 英文地址 | No. 5, Shing Yeh St. Kwei Shan Dist.Taoyuan City 333, Taiwan (R.O.C.) |
| 登記公司、店家 | 晶碩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
| 統一編號 | 25021158 |
| 官網 | http://www.pegavision.com |
| 電子郵件信箱 | ir@pegavision.com |
| 傳真機號碼 | 03-3298897 |
| 簽證會計師2 | 郭紹彬 |
| 簽證會計師1 | 鄭清標 |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
| 過戶電話 | 02-23892999 |
| 股票過戶機構 |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 特別股 | 0 |
| 私募股數 | 0 |
| 實收資本額 | 700,000,000 |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 上市日期 | 2019-10-07 |
| 成立日期 | 2009-08-26 |
| 總機電話 | 03-3298808 |
| 代理發言人 | 李國安 |
| 發言人職稱 | 財會處處長 |
| 發言人 | 王景祥 |
| 總經理 | 楊德勝 |
| 董事長 | 郭明棟 |
晶碩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2-1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392,244,795
本期淨利(淨損)(元):1,830,675,626
可分配盈餘(元):5,047,878,25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189,878,25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58,000,0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七條之一:本公司每年度決算獲有盈餘時,應依法提撥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彌補歷年虧損,如尚有餘額應依法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其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部分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或保留之。第二十八條: 本公司股利之分派,係配合當年度之盈餘狀況,以股利穩定為原則;公司所處產業變化快速,基於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營運規劃,採行平衡股利政策,就二十七條之一可分派之股東紅利中,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發放之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1140810
晶碩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1-2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696,784,282
本期淨利(淨損)(元):1,655,902,355
可分配盈餘(元):4,172,244,79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392,244,79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80,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七條之一:本公司每年度決算獲有盈餘時,應依法提撥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彌補歷年虧損,如尚有餘額應依法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其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部分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或保留之。第二十八條: 本公司股利之分派,係配合當年度之盈餘狀況,以股利穩定為原則;公司所處產業變化快速,基於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營運規劃,採行平衡股利政策,就二十七條之一可分派之股東紅利中,若有發放現金股利,則至少佔當年度全部股利百分之十。
備註:無
晶碩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1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018,562,292
本期淨利(淨損)(元):1,542,134,970
可分配盈餘(元):3,396,784,28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696,784,28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00,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七條之一:本公司每年度決算獲有盈餘時,應依法提撥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彌補歷年虧損,如尚有餘額應依法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其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部分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或保留之。第二十八條: 本公司股利之分派,係配合當年度之盈餘狀況,以股利穩定為原則;公司所處產業變化快速,基於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營運規劃,採行平衡股利政策,就二十七條之一可分派之股東紅利中,若有發放現金股利,則至少佔當年度全部股利百分之十。
備註:無
晶碩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1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498,072,012
本期淨利(淨損)(元):1,248,573,777
可分配盈餘(元):2,613,562,29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018,562,29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8.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95,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七條之一:本公司每年度決算獲有盈餘時,應依法提撥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彌補歷年虧損,如尚有餘額應依法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其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部分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或保留之。第二十八條: 本公司股利之分派,係配合當年度之盈餘狀況,以股利穩定為原則;公司所處產業變化快速,基於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營運規劃,採行平衡股利政策,就二十七條之一可分派之股東紅利中,若有發放現金股利,則至少佔當年度全部股利百分之十。
備註:無
商之器(8409)
(11493)台北市內湖路一段516號5樓
東生華(8432)
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之1號3樓之1
大江(8436)
(11494)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187號8樓
晨暉生技(1271)
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39號
立弘(1780)
(106)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71號13樓
微邦(3184)
桃園市八德區茄苳里1鄰茄苳路756號
普生(4117)
(30076)新竹科學園區創新一路6號
國鼎(4132)
(25170)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7之6號15樓
太和-KY(4136)
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70號4樓
優你康(4150)
(30075)新竹科學園區新竹縣工業東九路16號
友霖(4166)
(10656)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68號2樓
泰宗(4169)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24樓之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