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旺科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光電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429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工業區自強四路九號
英文地址NO. 9. TZU-CHIANG 4TH RD., ZHONGLI DIST.,TAOYUAN CITY 320,TAOYUAN CITY 320,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2206203
官網http://www.abonmax.com.tw
電子郵件信箱audit@abonmax.com.tw
傳真機號碼(03)4526139
簽證會計師2陳盈如
簽證會計師1連淑凌
過戶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33930898
股票過戶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31445408
實收資本額437,482,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0-09-11
成立日期1978-11-30
總機電話(03)4526136
代理發言人林淂諭
發言人職稱策略長
發言人林以山
總經理周維昆
董事長周維昆

銘旺科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5

股東會日期:113-06-0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46,817,334

本期淨利(淨損)(元):-24,309,070

可分配盈餘(元):-269,260,55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69,260,55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應以不低於當年度獲利狀況之4%分派員工酬勞及應以不超過當年度獲利狀況之3%分派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前項所稱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備註:

銘旺科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3

股東會日期:112-06-2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96,264,810

本期淨利(淨損)(元):-49,706,113

可分配盈餘(元):-246,817,33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46,817,33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應以不低於當年度獲利狀況之4%分派員工酬勞及應以不超過當年度獲利狀況之3%分派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前項所稱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

銘旺科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4

股東會日期:111-06-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98,416,918

本期淨利(淨損)(元):2,127,047

可分配盈餘(元):-196,264,81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96,264,81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應以不低於當年度獲利狀況之4%分派員工酬勞及應以不超過當年度獲利狀況之3%分派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前項所稱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