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華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腦及週邊設備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395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6巷20弄1號
英文地址No. 1, Alley 20, Lane 26, Rueiguang Road, Neihu District,Taipei 114 , Taiwan, 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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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05155853
傳真機號碼(02)2794-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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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會計師2林一帆
簽證會計師1梁華玲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過戶電話02-2389-2999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7,779,769,71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9-12-13
成立日期1981-09-07
總機電話(02)7732-3399
代理發言人黃彤芸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陳清熙
總經理陳清熙、蔡淑妍、張家豪
董事長劉克振

研華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670,220,044

本期淨利(淨損)(元):10,837,529,686

可分配盈餘(元):18,506,500,08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351,231,18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9.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155,268,901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狀況,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ㄧ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 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第二十條之二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3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其中發放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股利分配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備註:無

研華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
增資配股經股東會確認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狀況,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ㄧ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 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第二十條之二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3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其中發放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股利分配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77,797,697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779,769,71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670,220,044

可分配盈餘(元):17,227,966,724

本期淨利(淨損)(元):10,757,076,79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971,065,420

股東會日期:112-05-25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4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備註:

研華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555,807,602

本期淨利(淨損)(元):8,250,223,955

可分配盈餘(元):13,166,775,90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971,065,42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8.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195,710,48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狀況,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ㄧ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 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第二十條之二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3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其中發放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股利分配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