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嬰房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貿易百貨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911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21巷60號
英文地址No.60,Lane321,Yang-kwang StreetTaipei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4377371
官網http://www.enphants.com/c/index.php
電子郵件信箱IR@lesenphants.com.tw
傳真機號碼87978698
簽證會計師2翁雅玲
簽證會計師1葉淑娟
過戶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23816288
股票過戶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10000000
實收資本額1,946,777,75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7-01-18
成立日期1973-06-18
總機電話87976699
代理發言人李佳紘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蔡明錡
總經理陳仁沛
董事長林柏蒼

麗嬰房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98,039,541

本期淨利(淨損)(元):-529,190,458

可分配盈餘(元):-619,781,31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19,781,31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六條之一 本公司年終結算若有盈餘時分派順序如下; 1.依法繳納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2.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3.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4.依法令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5.餘由董事會擬定股息及紅利分配議案,提出股東會決議之。惟股息及紅利僅以現金形式發放者,得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提出股東會報告。

備註:無

麗嬰房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630,696,302

可分配盈餘(元):-598,039,54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六條之一:本公司年終結算若有盈餘時分派順序如下1.依法繳納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2.彌補以往年度虧損。3.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4.依法令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5.餘由董事會擬定股息及紅利分配議案,提出股東會決議之。惟股息及紅利僅以現金形式發放者,得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提出股東會報告。第二十六條之二:本公司股息之發放比例以現金及股票平衡政策為原則,惟當年度無盈餘可供發放時,得以公積配發股票,然得視未來營運規模及現金流量之資金需求,酌予調整股利分配,其現金股利部份以不低於當年度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麗嬰房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38,349,217

本期淨利(淨損)(元):-243,083,186

可分配盈餘(元):-971,240,77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六條之一:本公司年終結算若有盈餘時分派順序如下1.依法繳納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2.彌補以往年度虧損。3.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4.依法令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5.餘由董事會擬定股息及紅利分配議案,提出股東會決議之。惟股息及紅利僅以現金形式發放者,得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提出股東會報告。第二十六條之二:本公司股息之發放比例以現金及股票平衡政策為原則,惟當年度無盈餘可供發放時,得以公積配發股票,然得視未來營運規模及現金流量之資金需求,酌予調整股利分配,其現金股利部份以不低於當年度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