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百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貿易百貨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903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新站路16號18樓
英文地址18F, No.16. Xinzhan Rd., Banqiao Dist.,New Taipei City 220,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3521905
官網http://www.feds.com.tw
電子郵件信箱service@feds.com.tw
傳真機號碼(02)77380752
簽證會計師2黃國寧
簽證會計師1邵志明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新站路16號13樓
過戶電話(02)7753-1699
股票過戶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4,169,405,89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78-10-11
成立日期1967-08-31
總機電話(02)77278168
代理發言人王明倫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湯治亞
總經理徐雪芳
董事長徐旭東

遠百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1

股東會日期:113-06-1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048,504,537

本期淨利(淨損)(元):1,037,539,736

可分配盈餘(元):2,948,677,475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點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二點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實際分派之比率、數額、方式及股數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董事酬勞實際分派之比率及數額亦由董事會議定,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於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後,應先彌補歷年虧損,如尚有盈餘,再以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並依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惟得視業務狀況酌予保留一部份後,按全部股份平均分派股東紅利,但遇增加資本時,其當年度新增股份應分派之紅利,依照股東會之決議辦理。本公司股利應參酌所營事業景氣變化之特性,考量各項產品或服務所處生命週期對未來資金之需求與稅制之影響,在維持股利穩定之目標下分派之。股利之發放,除有改善財務結構及支應轉投資、產能擴充或其他重大資本支出等資金需求外,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扣除彌補虧損金額、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之百分之五十,其現金股利部分不低於當年度股東紅利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267,104,942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60000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81,572,533

備註:無

遠百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2

股東會日期:112-06-2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85,076,829

本期淨利(淨損)(元):1,930,174,196

可分配盈餘(元):2,607,139,18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48,504,53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1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58,634,64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點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二點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實際分派之比率、數額、方式及股數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董事酬勞實際分派之比率及數額亦由董事會議定,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於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後,應先彌補歷年虧損,如尚有盈餘,再以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並依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惟得視業務狀況酌予保留一部份後,按全部股份平均分派股東紅利,但遇增加資本時,其當年度新增股份應分派之紅利,依照股東會之決議辦理。本公司股利應參酌所營事業景氣變化之特性,考量各項產品或服務所處生命週期對未來資金之需求與稅制之影響,在維持股利穩定之目標下分派之。股利之發放,除有改善財務結構及支應轉投資、產能擴充或其他重大資本支出等資金需求外,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扣除彌補虧損金額、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之百分之五十,其現金股利部分不低於當年度股東紅利之百分之十。

備註:

遠百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4

股東會日期:111-06-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039,439,215

本期淨利(淨損)(元):1,208,100,440

可分配盈餘(元):2,060,323,35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85,076,82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9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75,246,53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點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二點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實際分派之比率、數額、方式及股數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董事酬勞實際分派之比率及數額亦由董事會議定,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於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後,應先彌補歷年虧損,如尚有盈餘,再以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並依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惟得視業務狀況酌予保留一部份後,按全部股份平均分派股東紅利,但遇增加資本時,其當年度新增股份應分派之紅利,依照股東會之決議辦理。本公司股利應參酌所營事業景氣變化之特性,考量各項產品或服務所處生命週期對未來資金之需求與稅制之影響,在維持穩定股利之目標下分派之。股利之發放,除有改善財務結構及支應轉投資、產能擴充或其他重大資本支出等資金需求外,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扣除彌補虧損金額、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之百分之五十,其現金股利部分不低於當年度股東紅利之百分之十。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