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僑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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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其他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904 |
地址 |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一三一號五樓 |
英文地址 | 5F, No.131, Sec. 3, Min Seng E. Rd.,Taipei,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匯僑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2195466 |
官網 | http://www.pocs.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service@pocs.com.tw |
傳真機號碼 | 27189474 |
簽證會計師2 | 潘慧玲 |
簽證會計師1 | 黃珮娟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巿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樓 |
過戶電話 | (02)2746-3797 |
股票過戶機構 |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778,344,32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1983-01-05 |
成立日期 | 1978-10-11 |
總機電話 | 27174347 |
代理發言人 | 李明娟 |
發言人職稱 | 行政管理處協理 |
發言人 | 梁世詮 |
總經理 | 葉唐榮 |
董事長 | 廖述群 |
匯僑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1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97,510,075
本期淨利(淨損)(元):107,154,963
可分配盈餘(元):195,094,26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7,259,83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七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3%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5%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有關員工酬勞分配辦法,依董事會之決議行之。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依下列順序辦理:(一)彌補虧損,(二)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三)依其它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依本章程第二十八條股利政策,擬具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之股息與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第二十八條:本公司目前為產業成長階段,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營運成長、長期財務規劃暨投資活動之資金需求及保障股東之權益,並顧及健全財務結構及可能之每股盈餘稀釋效果等綜合考量下,股東紅利就累積可分配盈餘提撥,其中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三十%,惟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三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7,834,432
備註:無
匯僑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5,963,459
本期淨利(淨損)(元):65,232,881
可分配盈餘(元):144,210,73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7,510,07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6,700,65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七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3%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5%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有關員工酬勞分配辦法,依董事會之決議行之。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依下列順序辦理:(一)彌補虧損,(二)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三)依其它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依本章程第二十八條股利政策,擬具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之股息與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第二十八條:本公司目前為產業成熟期,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營運成長、長期財務規劃暨投資活動之資金需求及保障股東之權益,並顧及健全財務結構及可能之每股盈餘稀釋效果等綜合考量下,股東紅利就累積可分配盈餘提撥,其中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十%,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三十,惟如當年度每股可分配盈餘低於零點五元時,得不分派。
備註:無
匯僑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0,026,361
本期淨利(淨損)(元):107,043,575
可分配盈餘(元):136,555,84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5,963,45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0,592,381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七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3%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5%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有關員工酬勞分配辦法,依董事會之決議行之。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依下列順序辦理:(一)彌補虧損,(二)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三)依其它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依本章程第二十八條股利政策,擬具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之股息與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第二十八條:本公司目前為產業成長階段,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營運成長、長期財務規劃暨投資活動之資金需求及保障股東之權益,並顧及健全財務結構及可能之每股盈餘稀釋效果等綜合考量下,股東紅利就累積可分配盈餘提撥,其中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三十%,惟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三十。
匯僑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4
股東會日期:111-06-2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8,110,513
本期淨利(淨損)(元):71,427,951
可分配盈餘(元):75,253,90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0,026,36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5,227,54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二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3%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5%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有關員工酬勞分配辦法,依董事會之決議行之。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第三十三條:本公司目前為產業成長階段,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營運成長、長期財務規劃暨投資活動之資金需求及保障股東之權益,並顧及健全財務結構及可能之每股盈餘稀釋效果等綜合考量下;公司於年度決算後如有可分配盈餘時,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分派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三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中連(5604)
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7號
亞通(6179)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6號22樓
天品(6199)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路141號8樓
康呈(6236)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4號11樓
松崗(6240)
臺北市忠孝西路1段50號9樓
特昇-KY(6616)
4F,Harbour Place,103 South Church St,POBox10240 CaymanIsland
萬年清(6624)
台中市西屯區龍富路五段261號
泰金-KY(6629)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87號4樓
信實(6721)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二街8號6樓之一
崑鼎投控(6803)
台北市北投區福善路16號12樓
明係(6804)
彰化縣大村鄉大橋村中山路三段1 號
益張(8342)
彰化縣埤頭鄉崙腳村興工路四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