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鼎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光電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226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建康路8號11樓
英文地址11F., No.8, Jiankang RdZhonghe Dist., New Taipei City 235, Taiw
登記公司、店家光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601800
官網https://www.para.com.tw/
電子郵件信箱para@para.com.tw
傳真機號碼02-22254800
簽證會計師2郭仰倫
簽證會計師1梅元貞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
過戶電話(02)25865859
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166,197,89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8-11-10
成立日期1987-09-23
總機電話02-22253733
代理發言人馬明珺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紀明義
總經理馬景鵬
董事長馬景鵬

光鼎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8

股東會日期:113-06-0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52,398

本期淨利(淨損)(元):-74,823,434

可分配盈餘(元):-74,578,88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4,578,88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每年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優先發放甲種特別股當年度應分派及以前各年度累積未分配之股息,嗣後若有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基於未來營運資金需求、健全財務規劃及考量投資環境,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10%(含1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0.2元,得經董事會決議,改以股票股利發放;股票股利每股若低於0.1元,得經董事會決議,改以現金股利發放並經股東會承認後分配之。

光鼎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0

股東會日期:112-06-0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1,041,646

可分配盈餘(元):352,39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52,39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每年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優先發放甲種特別股當年度應分派及以前各年度累積未分配之股息,嗣後若有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基於未來營運資金需求、健全財務規劃及考量投資環境,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10%(含1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0.2元,得經董事會決議,改以股票股利發放;股票股利每股若低於0.1元,得經董事會決議,改以現金股利發放並經股東會承認後分配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光鼎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8

股東會日期:111-06-0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798,697

可分配盈餘(元):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12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852,17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每年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優先發放甲種特別股當年度應分派及以前各年度累積未分配之股息,嗣後若有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基於未來營運資金需求、健全財務規劃及考量投資環境,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10%(含1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0.2元,得經董事會決議,改以股票股利發放;股票股利每股若低於0.1元,得經董事會決議,改以現金股利發放並經股東會承認後分配之。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