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晶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光電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443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25號8樓
英文地址8F, No. 225, Sec. 3, Beixin Rd., Xindian Dist.New Taipei City 231,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元晶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997300
官網www.tsecpv.com
電子郵件信箱ir@tsecpv.com
傳真機號碼(02)2917-5399
簽證會計師2陳薔旬
簽證會計師1黃海悅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6樓
過戶電話(02)2563-5711
股票過戶機構第一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25894736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5,021,914,66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5-10-01
成立日期2010-06-24
總機電話(02)2912-2199
代理發言人廖偉然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江郅豪
總經理洪振仁
董事長偉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元晶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6

股東會日期:113-05-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42,638

本期淨利(淨損)(元):527,268,426

可分配盈餘(元):476,333,15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60,856,56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四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依法完納稅捐;二、彌補已往年度虧損;三、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四、必要時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如尚有盈餘時,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派盈餘,並依本章程第六條之一規定分派特別股股息後,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基於公司營運需要暨爭取股東權益最大化之考量,本公司股利政策依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適當分派股利。股東股利不低於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百分之二十,分配股東股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惟若未來有重大資本支出計劃,得經股東大會同意,全數以股票股利發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15,476,586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備註:無

元晶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8

股東會日期:112-05-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187,410,993

可分配盈餘(元):39,306,99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42,63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75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25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0,219,147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四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一、依法完納稅捐; 二、彌補已往年度虧損; 三、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四、必要時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五、如尚有盈餘時,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派盈餘,並依本章程第六條之一規定分派特別股股息後,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基於公司營運需要暨爭取股東權益最大化之考量,本公司股利政策依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適當分派股利。股東股利不低於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百分之二十,分配股東股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惟若未來有重大資本支出計劃,得經股東大會同意,全數以股票股利發放之。

備註:

元晶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4

股東會日期:111-06-0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81,540,639

本期淨利(淨損)(元):46,316,982

可分配盈餘(元):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一、依法完納稅捐;二、彌補已往年度虧損;三、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四、必要時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如尚有盈餘時,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派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基於公司營運需要暨爭取股東權益最大化之考量,本公司股利政策依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適當分派股利。股東股利不低於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百分之二十,分配股東股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惟若未來有重大資本支出計劃,得經股東大會同意,全數以股票股利發放之。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