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台灣股票資訊
| 發行股市 | 上市 |
|---|---|
| 股票分類 | 光電業 |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 股票代碼 | 4934 |
| 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中壢工業區自強一路5號 |
| 英文地址 | NO.5, TZU-CHIANG 1ST RD., ZHONGLI DIST.,TAOYUAN CITY 320, TAIWAN (R.O.C.) |
| 登記公司、店家 | 太極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統一編號 | 28675574 |
| 官網 | http//www.tainergy.com |
| 電子郵件信箱 | tainergy@tainergy.com |
| 傳真機號碼 | 03-455-5383 |
| 簽證會計師2 | 池瑞全 |
| 簽證會計師1 | 李麗凰 |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 |
| 過戶電話 | (02)2586-5859 |
| 股票過戶機構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 特別股 | 0 |
| 私募股數 | 14023475 |
| 實收資本額 | 2,250,000,000 |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 上市日期 | 2011-08-16 |
| 成立日期 | 2007-05-14 |
| 總機電話 | 03-455-5807 |
| 代理發言人 | 余秀珍 |
| 發言人職稱 | 特助 |
| 發言人 | 謝明凱 |
| 總經理 | 陳怡光 |
| 董事長 | 謝清福 |
太極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0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466,521,519
可分配盈餘(元):-466,021,77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3,094,2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其他調整事項: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499,74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 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 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 有餘額,併同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額」由 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承認之。 前項盈餘、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以現金分配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 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 價值淨增加數額」及「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 ,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 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二、股利政策: 1.本公司所營事業目前處於營運成長階段,須以保留盈餘因應營運成長 及投資需求之資金,現階段採取剩餘股利政策,並考量平衡股利以不 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之百分之五十分配,但董事會得考量公司實際資 金狀況後,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之。 2.盈餘之分派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兩種方式配合發放,惟其中現金股 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二十,但股東會得視未來資金規劃調整之。
太極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99,502,093
本期淨利(淨損)(元):-28,576,923
可分配盈餘(元):-428,190,73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 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 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 有餘額,併同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額」由 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承認之。 前項盈餘、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以現金分配者,授權董事會以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 價值淨增加數額」及「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 ,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 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二、股利政策: 1.本公司所營事業目前處於營運成長階段,須以保留盈餘因應營運成長 及投資需求之資金,現階段採取剩餘股利政策,並考量平衡股利以不 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之百分之五十分配,但董事會得考量公司實際資 金狀況後,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之。 2.盈餘之分派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兩種方式配合發放,惟其中現金股 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二十,但股東會得視未來資金規劃調整之。
備註:其他調整事項: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111,718
太極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00,000,000
本期淨利(淨損)(元):110,030,452
可分配盈餘(元):-399,502,09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99,502,09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其他調整事項:會計準則變動追溯調整數-10,240,151+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707,606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 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 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 有餘額,併同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額」由 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承認之。 前項分派之股東紅利,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 價值淨增加數額」及「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 ,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 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二、股利政策: 1.本公司所營事業目前處於營運成長階段,須以保留盈餘因應營運成長 及投資需求之資金,現階段採取剩餘股利政策,並考量平衡股利以不 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之百分之五十分配,但董事會得考量公司實際資 金狀況後,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之。 2.盈餘之分派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兩種方式配合發放,惟其中現金股 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二十,但股東會得視未來資金規劃調整之。
太極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6
股東會日期:111-06-2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82,209,502
本期淨利(淨損)(元):-861,441,227
可分配盈餘(元):-1,343,275,60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00,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 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 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 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分配 盈餘調整數額」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承認之。二、股利政策: 1.本公司所營事業目前處於營運成長階段,須以保留盈餘因應營運 成長及投資需求之資金,現階段採取剩餘股利政策,並考量平衡 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之百分之五十分配,但董事會得考 量公司實際資金狀況後,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之。 2.盈餘之分派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兩種方式配合發放,惟其中現 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二十,但股東會得視未來資金規劃 調整之。
備註:
奇偶(3356)
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246號9樓
新世紀(3383)
南部科學園區台南市善化區環東路二段31號
玉晶光(3406)
台中市大雅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科雅東路一號
榮創(3437)
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工業五路13號
晶睿(3454)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192號6樓
群創(3481)
新竹科學園區苗栗縣竹南鎮科學路160號
揚明光(3504)
新竹科學園區新安路7號
晶彩科(3535)
新竹縣竹北市環北路二段197號
州巧(3543)
(30351)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光復路42號
牧德(3563)
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2之3號
聯合再生(3576)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三路7號
艾笛森(3591)
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17號17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