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創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光電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437
地址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工業五路13號
英文地址No. 13, Gongye 5th. Rd., Hsinchu Industrial Park, Hukou ShiangHsinchu Hsien,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榮創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0634323
官網www.aot.com.tw
電子郵件信箱ir@aot.com.tw
傳真機號碼03-5973892
簽證會計師2張淑瓊
簽證會計師1林柏全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過戶電話02-23711658
股票過戶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445,48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4-07-09
成立日期1999-10-02
總機電話03-5976988
代理發言人鄭禎訓
發言人職稱執行長
發言人方榮熙
總經理黃郁良
董事長方榮熙

榮創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5-09

股東會日期:113-06-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101,333,481

可分配盈餘(元):-99,031,44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五,董事酬勞不高於千分之一,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於完納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證交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議定之。本公司視未來發展及成長階段,健全財務結構及保障股東權益,股利發放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百分之二十,惟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時,可決議全數轉入保留盈餘不予分配。股利發放政策採現金及股票搭配方式,其中股票股利之比例不超過二分之一為原則。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法定盈餘公積99,031,442彌補虧損

榮創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5-09

股東會日期:112-06-2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09,965,271

本期淨利(淨損)(元):-141,203,547

可分配盈餘(元):-26,852,00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五,董事酬勞不高於千分之一,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於完納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證交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議定之。本公司視未來發展及成長階段,健全財務結構及保障股東權益,股利發放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百分之二十,惟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時,可決議全數轉入保留盈餘不予分配。股利發放政策採現金及股票搭配方式,其中股票股利之比例不超過二分之一為原則。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備註:

榮創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5-09

股東會日期:111-06-2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88,310,210

可分配盈餘(元):175,011,87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9,965,27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5,046,6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五,董事酬勞不高於千分之一,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於完納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證交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議定之。本公司視未來發展及成長階段,健全財務結構及保障股東權益,股利發放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百分之二十,惟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時,可決議全數轉入保留盈餘不予分配。股利發放政策採現金及股票搭配方式,其中股票股利之比例不超過二分之一為原則。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