錼創科技-KY創台灣股票資訊
| 發行股市 | 上市 |
|---|---|
| 股票分類 | 半導體業 |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 股票代碼 | 6854 |
| 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科中路13號8樓 |
| 英文地址 | 8F No.13, Kezhong Rd., Zhunan Township,Miaoli County 350401, Taiwan |
| 登記公司、店家 | |
| 統一編號 | |
| 官網 | https://www.playnitride.com/ |
| 電子郵件信箱 | spokesperson@playnitride.com |
| 傳真機號碼 | (037)584989 |
| 簽證會計師2 | 游萬淵 |
| 簽證會計師1 | 鄭安志 |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過戶電話 | (02)2586-5859 |
| 過戶地址 | 103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
| 股票過戶機構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 特別股 | 0 |
| 私募股數 | 0 |
| 實收資本額 | 1,071,786,220 |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 上市日期 | 2022-08-18 |
| 成立日期 | 2014-02-25 |
| 總機電話 | (037)586610 |
| 代理發言人 | 陳培欣 |
| 發言人職稱 | 營運長 |
| 發言人 | 陳銘章 |
| 總經理 | 李允立 |
| 董事長 | 李允立 |
| 外國企業註冊地國 | KY 開曼群島 |
錼創科技-KY創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2-26
股東會日期:114-06-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762,797,228
本期淨利(淨損)(元):60,087,173
可分配盈餘(元):-5,702,710,05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702,710,05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114073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除開曼公司法、本章程或股份所附權利另有規定者外,本公司盈餘分派依董事會通過之盈餘分派議案分派股息。該等盈餘分派議案,如為分派現金股利之情形,應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為之;如為於發行新股作為紅利股份之情形,應以股東會重度決議為之。於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現金股利後,董事會應於最近一次股東常會報告該次分派。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5%)為員工酬勞,並提撥不高於百分之ㄧ(1%)作為董事(不包括獨立董事)酬勞。但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本公司營運係處於成長階段,由董事會視其認為相關之各項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各該會計年度之盈餘、整體發展、財務規劃、資本需求、產業展望及本公司未來前景,並由董事會擬具股東股利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股份於中華民國上市期間,董事會於盈餘分派提案時,應於每會計年度盈餘中先提列:(i)支付相關會計年度稅款之準備金;(ii)彌補過去虧損之數額;(iii)百分之十(10%)之盈餘公積(下稱「法定盈餘公積」)(除非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及(iv)中華民國證券主管機關依公開發行公司規則要求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之股利政策採剩餘股利政策,故於提列本條第一項第(i)至(iv)款後如有剩餘,得併同以往年度累積之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依開曼公司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規則,並考量本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及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本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原則,以不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百分之二十(20%),作為股東股利,依股東持股比例進行分派,惟可供分配盈餘低於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2%)時,得不發放股利。股東股利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兩者方式互相配合方式分派,惟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10%)。
錼創科技-KY創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8
股東會日期:113-06-2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249,957,694
本期淨利(淨損)(元):-512,839,534
可分配盈餘(元):-5,762,797,22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762,797,22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除開曼公司法、本章程或股份所附權利另有規定者外,本公司盈餘分派依董事會通過之盈餘分派議案分派股息。該等盈餘分派議案,如為分派現金股利之情形,應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為之;如為於發行新股作為紅利股份之情形,應以股東會重度決議為之。於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現金股利後,董事會應於最近一次股東常會報告該次分派。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5%)為員工酬勞,並提撥不高於百分之ㄧ(1%)作為董事(不包括獨立董事)酬勞。但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本公司營運係處於成長階段,由董事會視其認為相關之各項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各該會計年度之盈餘、整體發展、財務規劃、資本需求、產業展望及本公司未來前景,並由董事會擬具股東股利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股份於中華民國上市期間,董事會於盈餘分派提案時,應於每會計年度盈餘中先提列:(i)支付相關會計年度稅款之準備金;(ii)彌補過去虧損之數額;(iii)百分之十(10%)之盈餘公積(下稱「法定盈餘公積」)(除非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及(iv)中華民國證券主管機關依公開發行公司規則要求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之股利政策採剩餘股利政策,故於提列本條第一項第(i)至(iv)款後如有剩餘,得併同以往年度累積之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依開曼公司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規則,並考量本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及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本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原則,以不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百分之二十(20%),作為股東股利,依股東持股比例進行分派,惟可供分配盈餘低於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2%)時,得不發放股利。股東股利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兩者方式互相配合方式分派,惟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1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錼創科技-KY創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4
股東會日期:112-06-2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685,444,049
本期淨利(淨損)(元):-564,513,645
可分配盈餘(元):-5,249,957,69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249,957,69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之股利政策採行剩餘股利政策,故於盈餘提列前條各項後如有剩餘,得併同以往年度累積之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依開曼公司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規則,並考量本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及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本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原則,以不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百分之二十,作為股東股利,依股東持股比例進行分派,惟可供分配盈餘低於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時,得不發放股利。股東股利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兩者方式互相配合方式分派,惟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本公司盈餘分派案如為分派現金股利,應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為之,並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該次分派。
備註:
錼創科技-KY創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11
股東會日期:111-02-1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497,417,129
本期淨利(淨損)(元):-1,218,110,222
可分配盈餘(元):-4,685,444,04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685,444,04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之股利政策採行剩餘股利政策,故於盈餘提列前條各項後如有剩餘,得併同以往年度累積之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依開曼公司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規則,並考量本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及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本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原則,以不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百分之二十,作為股東股利,依股東持股比例進行分派,惟可供分配盈餘低於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時,得不發放股利。股東股利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兩者方式互相配合方式分派,惟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本公司盈餘分派案如為分派現金股利,應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為之,並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該次分派。
備註:
廣閎科(6693)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二街8號8樓之3
應廣(6716)
新竹市公道五路三段1號6樓之6
昇佳電子(6732)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二街6號11樓
華景電(6788)
苗栗縣竹南鎮科義街41號
意德士科技(7556)
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70號4樓
佑華(8024)
新竹市光復路2段295號9樓之1
九暘(8040)
新竹市光復路2段2巷47號10樓之1
安國(8054)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9樓
宏捷科(8086)
南部科學園區台南市新市區大利一路6號
品安(8088)
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五段460號 9 樓
商丞(8277)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2弄5號3樓
群聯(8299)
新竹縣竹北市復興一街251號10樓之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