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000000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特別股
股票分類光電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20910
地址台中市梧棲區向上路九段562巷91號
英文地址NO 91,LANE 562, SECTION 9, XINGSHANG ROADWUGI DIST, TAICHUNG CITY, TAIWAN , ROC
登記公司、店家今國光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6654500

0.50000000191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備註: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498693127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57942237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15238843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73,459,564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14031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30,101

可分配盈餘(元):

本期淨利(淨損)(元):1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

股東會日期:雃博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4106

期別:1140630

股利所屬期間:第廿五之一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營運需要或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當期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紅利、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股東會報告。第廿六條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累積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息紅利以不低於當期盈餘之20%為限;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20%。

股利所屬年(季)度:8169879

決議(擬議)進度: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