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椿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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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其他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062 |
地址 | 台中市西屯區市政路386號22樓~23樓 |
英文地址 | 22F~23F.,NO.386,Shizheng RoadTaichung City,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59353423 |
官網 | http://www.sunspring.com.tw |
簽證會計師2 | 吳麗冬 |
傳真機號碼 | 04-25658889 |
電子郵件信箱 | ir@sunspring.com.tw |
簽證會計師1 | 吳少君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
過戶電話 | (02)2586-5859 |
股票過戶機構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1,999,941,52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7-11-16 |
成立日期 | 1984-07-09 |
總機電話 | 04-22582062 |
代理發言人 | 林美慧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處協理 |
發言人 | 吳永富 |
總經理 | 楊慶祺 |
董事長 | 楊慶祺 |
橋椿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322,316,525
本期淨利(淨損)(元):314,766,231
可分配盈餘(元):2,541,826,46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381,831,14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9,995,32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再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他餘額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可供分配餘額,依下列原則經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得依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將當年度稅後盈餘中分派百分之二十以上作為股東紅利;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需要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分派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惟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分派股東紅利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於當年度公司無盈餘可分派,或雖有盈餘但盈餘數額遠低於公司前一年度實際分派之盈餘,或依公司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得將公積全部或一部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分派。前項之股東紅利或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放現金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
橋椿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741,528,532
本期淨利(淨損)(元):736,845,912
可分配盈餘(元):2,522,310,67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322,316,52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99,994,15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再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他餘額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可供分配餘額,依下列原則經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得依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將當年度稅後盈餘中分派百分之二十以上作為股東紅利;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需要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分派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惟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分派股東紅利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於當年度公司無盈餘可分派,或雖有盈餘但盈餘數額遠低於公司前一年度實際分派之盈餘,或依公司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得將公積全部或一部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分派。前項之股東紅利或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放現金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
橋椿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475,649,101
本期淨利(淨損)(元):436,068,914
可分配盈餘(元):1,841,525,60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741,528,532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再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他餘額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可供分配餘額,依下列原則經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得依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將當年度稅後盈餘中分派百分之二十以上作為股東紅利;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需要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分派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惟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分派股東紅利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於當年度公司無盈餘可分派,或雖有盈餘但盈餘數額遠低於公司前一年度實際分派之盈餘,或依公司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得將公積全部或一部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分派。前項之股東紅利或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放現金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9,997,076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