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椿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其他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062
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市政路386號22樓~23樓
英文地址22F~23F.,NO.386,Shizheng RoadTaichung City,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9353423
官網http://www.sunspring.com.tw
簽證會計師2吳麗冬
傳真機號碼04-25658889
電子郵件信箱ir@sunspring.com.tw
簽證會計師1吳少君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過戶電話(02)2586-5859
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999,941,52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7-11-16
成立日期1984-07-09
總機電話04-22582062
代理發言人林美慧
發言人職稱財務處協理
發言人吳永富
總經理楊慶祺
董事長楊慶祺

橋椿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322,316,525

本期淨利(淨損)(元):314,766,231

可分配盈餘(元):2,541,826,46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381,831,14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9,995,32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再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他餘額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可供分配餘額,依下列原則經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得依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將當年度稅後盈餘中分派百分之二十以上作為股東紅利;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需要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分派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惟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分派股東紅利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於當年度公司無盈餘可分派,或雖有盈餘但盈餘數額遠低於公司前一年度實際分派之盈餘,或依公司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得將公積全部或一部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分派。前項之股東紅利或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放現金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

橋椿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741,528,532

本期淨利(淨損)(元):736,845,912

可分配盈餘(元):2,522,310,67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322,316,52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99,994,15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再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他餘額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可供分配餘額,依下列原則經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得依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將當年度稅後盈餘中分派百分之二十以上作為股東紅利;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需要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分派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惟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分派股東紅利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於當年度公司無盈餘可分派,或雖有盈餘但盈餘數額遠低於公司前一年度實際分派之盈餘,或依公司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得將公積全部或一部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分派。前項之股東紅利或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放現金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

橋椿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475,649,101

本期淨利(淨損)(元):436,068,914

可分配盈餘(元):1,841,525,60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741,528,532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再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他餘額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可供分配餘額,依下列原則經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得依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將當年度稅後盈餘中分派百分之二十以上作為股東紅利;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需要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分派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惟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分派股東紅利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於當年度公司無盈餘可分派,或雖有盈餘但盈餘數額遠低於公司前一年度實際分派之盈餘,或依公司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得將公積全部或一部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分派。前項之股東紅利或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放現金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9,997,076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