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日車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汽車工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227
地址苗栗縣三義鄉西湖村伯公坑三十九號之二
英文地址39-2 Po Kung Keng, Shi Hu Tsuen, San Yi ShiangMiao Li Hsien,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裕隆日產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0032530
官網www.nissan.com.tw
電子郵件信箱yulon-nissan.ir@yulon-nissan.com.tw
傳真機號碼(037)874983
簽證會計師2池瑞全
簽證會計師1謝建新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一百五十號七樓
過戶電話(02)25156421
股票過戶機構自辦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3,000,00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4-12-21
成立日期2003-10-22
總機電話(037)875881
代理發言人林淑霞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鐘文川
總經理蔡文榮
董事長嚴陳莉蓮

裕日車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5-07

股東會日期:113-06-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75,617,946

本期淨利(淨損)(元):1,161,024,748

可分配盈餘(元):1,207,934,74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3,934,74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48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44,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一條 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零點一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並提股東會報告。但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上述比例提撥員工酬勞。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所稱盈餘係指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經營環境屬成熟穩定之產業,為考量本公司獲利狀況、未來營運計畫資金需求及產業環境變化,並兼顧長期股東權益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因素規劃本公司股利分派方案,其金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當期淨利百分之九十為原則,然,最終發放比率由董事會提案並經股東會決議之。股利以現金或股票之方式分派,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裕日車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5-09

股東會日期:112-06-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42,052,161

本期淨利(淨損)(元):2,410,580,958

可分配盈餘(元):2,341,617,94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75,617,94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7.22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166,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一條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零點一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並提股東會報告。但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上述比例提撥員工酬勞。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所稱盈餘係指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經營環境屬成熟穩定之產業,為考量本公司獲利狀況、未來營運計畫資金需求及產業環境變化,並兼顧長期股東權益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 因素規劃本公司股利分派方案,其金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當期淨利百分之九十為原則,然,最終發放比率由董事會提案並經股東會決議之。股利以現金或股票之方式分派,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裕日車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5-10

股東會日期:111-06-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77,619,765

本期淨利(淨損)(元):3,025,993,186

可分配盈餘(元):2,860,052,16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42,052,16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9.06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718,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一條 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零點一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並提股東會報告。但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上述比例提撥員工酬勞。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所稱盈餘係指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經營環境屬成熟穩定之產業,為考量本公司獲利狀況、未來營運計畫資金需求及產業環境變化,並兼顧長期股東權益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因素規劃本公司股利分派方案,其金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當期淨利百分之九十為原則,然,最終發放比率由董事會提案並經股東會決議之。股利以現金或股票之方式分派,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