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鋼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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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鋼鐵工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031 |
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4段97號25樓 |
英文地址 | 25FL,.No.97,SEC.4,Chung-Sing RD.,San-Chung City,Taipei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新光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35836625 |
官網 | www.hkssteel.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hkssteel@ms4.hinet.net |
傳真機號碼 | 02-2978-3168 |
簽證會計師2 | 林淑如 |
簽證會計師1 | 姚勝雄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 |
過戶電話 | 02-2746-3797 |
股票過戶機構 |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3,211,463,41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0-09-11 |
成立日期 | 1967-01-01 |
總機電話 | 02-2978-8888 |
代理發言人 | 高登貴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 | 許昭郎 |
總經理 | 粟明德 |
董事長 | 粟明德 |
新光鋼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936,746,055
本期淨利(淨損)(元):1,654,841,827
可分配盈餘(元):4,561,303,63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597,864,61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63,439,02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第廿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前項股息紅利及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以現金分配者,得授權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為確保股東權益及永續經營之目標,採平衡股利政策。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並考量次一年度之資本預算規劃,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方案後,經股東會議定後執行之。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30%。
備註:無
新光鋼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7
股東會日期:112-06-1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844,735,668
本期淨利(淨損)(元):393,562,842
可分配盈餘(元):3,257,892,39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936,746,055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第廿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前項股息紅利及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以現金分配者,得授權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為確保股東權益及永續經營之目標,採平衡股利政策。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並考量次一年度之資本預算規劃,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方案後,經股東會議定後執行之。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3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21,146,341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備註:
新光鋼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6
股東會日期:111-06-1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29,193,361
本期淨利(淨損)(元):2,720,273,125
可分配盈餘(元):4,129,321,03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844,735,66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84,585,36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本公司為確保股東權益及永續經營之目標,採平衡股利政策。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3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