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源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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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鋼鐵工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010 |
地址 | 台北市復興北路502號7樓 |
英文地址 | 7FL, NO.502, FU HSING NORTH ROADTAIPEI,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1529802 |
官網 | http://www.cysco.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ak500@cysco.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2)2505-5390 |
簽證會計師2 | 陳桂美 |
簽證會計師1 | 王戊昌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復興北路502號4樓股務辦公室 |
過戶電話 | (02)2501-8111 |
股票過戶機構 | 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6,476,553,9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1989-12-22 |
成立日期 | 1966-01-07 |
總機電話 | (02)2501-8111 |
代理發言人 | 林偉成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 | 洪士民 |
總經理 | 洪士民 |
董事長 | 鄭毅明 |
春源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221,549,139
本期淨利(淨損)(元):875,794,976
可分配盈餘(元):2,000,911,17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353,255,78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47,655,39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二條: 本公司依當年度未計入員工及董事酬勞之稅前利益,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有盈餘,應依下列比例提撥:一、董事酬勞,以百分之一為上限。二、員工酬勞為百分之二。第廿二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再扣除各項應提列數額後,如尚有盈餘,除得酌予保留外,由董事會擬訂分配議案,提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利;若全數以現金發放時,董事會得以特別決議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第廿三條:股利政策本公司產業發展成熟、獲利穩定、財務結構健全,多年來致力於多角化高附加價值鋼鐵產品與高科技產業之投資,以擴大經營基礎。董事會擬訂盈餘分配案時,將考慮公司財務結構、股東權益、兼顧股利之穩定性,除有資金需求外,每年度實際分配之盈餘佔不包括前期之可分配盈餘(詳第廿二條之一) 百分之五十以上,其中現金股利部份不低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十。
備註:無
春源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055,514,546
本期淨利(淨損)(元):613,218,423
可分配盈餘(元):1,610,142,37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21,549,13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88,593,23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二條: 本公司依當年度未計入員工及董事酬勞之稅前利益,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有盈餘,應依下列比例提撥:一、董事酬勞,以百分之一為上限。二、員工酬勞為百分之二。第廿二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再扣除各項應提列數額後,如尚有盈餘,除得酌予保留外,由董事會擬訂分配議案,提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利;若全數以現金發放時,董事會得以特別決議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第廿三條:股利政策本公司產業發展成熟、獲利穩定、財務結構健全,多年來致力於多角化高附加價值鋼鐵產品與高科技產業之投資,以擴大經營基礎。董事會擬訂盈餘分配案時,將考慮公司財務結構、股東權益、兼顧股利之穩定性,除有資金需求外,每年度實際分配之盈餘佔不包括前期之可分配盈餘(詳第廿二條之一) 百分之五十以上,其中現金股利部份不低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十。
春源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90,993,837
本期淨利(淨損)(元):1,220,617,699
可分配盈餘(元):1,897,466,55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55,514,54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3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41,952,007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二條:本公司依當年度未計入員工及董事酬勞之稅前利益,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有盈餘,應依下列比例提撥:一、董事酬勞,以百分之一為上限。二、員工酬勞為百分之二。第廿二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再扣除各項應提列數額後,如尚有盈餘,除得酌予保留外,由董事會擬訂分配議案,提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利。若全數以現金發放時,董事會得以特別決議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第廿三條:股利政策本公司產業發展成熟、獲利穩定、財務結構健全,多年來致力於多角化高附加價值鋼鐵產品與高科技產業之投資,以擴大經營基礎。董事會擬訂盈餘分配案時,將考慮公司財務結構、股東權益、兼顧股利之穩定性,除有資金需求外,每年度實際分配之盈餘佔不包括前期之可分配盈餘(詳第廿二條之一)百分之五十以上,其中現金股利部份不低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十。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