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鴻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鋼鐵工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014
地址825高雄市橋頭區芋寮路317號
英文地址317,Yu-Liao RD. Chiao Tou DistrictKaohsiung City 825,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中鴻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7838854
官網http://www.chsteel.com.tw
電子郵件信箱chs@chsteel.com.tw
傳真機號碼07-6110227
簽證會計師2江佳玲
簽證會計師1劉裕祥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過戶電話02-23892999
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4,355,444,46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2-02-20
成立日期1983-09-29
總機電話07-6117171
代理發言人陳柏翰 業務副總經理
發言人職稱行政副總經理
發言人李建輝
總經理朱敏
董事長曾貴松

中鴻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7

股東會日期:113-06-2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48,621,923

本期淨利(淨損)(元):159,280,703

可分配盈餘(元):1,131,615,95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88,061,51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3,554,44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千分之一為員工酬勞、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一。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前項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以現金為之,應經董事會依法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第二十八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於完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計上年度未分配之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或保留之。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時,除有資金需求外,分派之普通股股利應不低於前項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三十。本公司產業發展成熟,故前項股東紅利之分派,將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適度比例發放,其中現金股利比例不低於百分之五十。

備註:

中鴻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3

股東會日期:112-06-2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289,509,600

本期淨利(淨損)(元):-989,929,431

可分配盈餘(元):1,651,062,47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48,621,92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02,440,55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千分之一為員工酬勞、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一。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前項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以現金為之,應經董事會依法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第二十八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於完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計上年度未分配之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或保留之。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時,除有資金需求外,分派之普通股股利應不低於前項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三十。本公司產業發展成熟,前項股東紅利之分派,將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適度比例發放,其中現金股利比例不低於百分之五十。

中鴻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4

股東會日期:111-06-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01,632,130

本期淨利(淨損)(元):6,350,411,089

可分配盈餘(元):6,309,034,04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289,509,6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019,524,44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千分之一為員工酬勞、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一。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前項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以現金為之,應經董事會依法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第二十八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於完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計上年度未分配之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或保留之。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3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3%時,得不予分配。本公司產業發展成熟,故前項股東紅利之分派,將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適度比例發放,其中現金股利額度不低於百分之五十。

備註: